陕西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出台

2022-05-26 09:53   陕西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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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印发《陕西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五个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四项工作机制为保障,动员引导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近日,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印发《陕西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五个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四项工作机制为保障,动员引导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要以开展“合力团”结对帮扶行动、“万社助万家”精准帮扶行动、社会组织“乡村行”主题行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行动、农村社会组织培育行动等五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挖掘社会组织潜力,培养一支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合力团队伍,实施一批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项目,帮助解决一批个体帮扶需求,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特色品牌和典型案例,营造各行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合力团”结对帮扶行动要求省级合力团与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级合力团与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县级合力团与本地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村)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万社助万家”精准帮扶行动重在引导未参加合力团的其他社会组织,与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特殊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结对子”,结合帮扶家庭实际,开展针对性帮扶;社会组织“乡村行”主题行动通过动员引导健康、文化、教育、法律、科技、农业等不同领域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深入乡村实地开展各具特色主题活动,促进社会组织服务资源与乡村发展实际需要相结合,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行动引导工作基础好、长期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优化提升帮扶项目,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公益品牌,形成示范效应;农村社会组织培育行动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振兴、科技助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社会组织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帮扶合作机制,搭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对接平台,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库,推动资源、项目、人才向困难群众倾斜、向重点帮扶地区倾斜;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多元化”参与,推动“五社联动”,支持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加强帮扶地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苏陕协作”助力乡村振兴机制,推动江苏社会组织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村结对帮扶,推动江苏省对口帮扶地区社会组织与本地社会组织结对子,积极争取江苏省社会力量在资金、项目方面的支持。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列入重点工作谋划推进;要加强跟踪评估,建立健全台账统计、工作调度、成效反馈、评估评价等制度;要加强结果运用,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增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指标,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活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表彰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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