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街道(乡镇)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武民政[2021]2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3年底,各区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服务”的“五有”标准,实现社工站全覆盖,区级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社区社工室普遍建立,健全区、街、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五社联动”机制全面推行、有效运作。
《通知》明确了社工站在功能定位、人员配备、服务内容、建设标准、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建设要求,并第一次明确按不低于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核算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人力成本,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定购买服务合同最长可签订3年,建立承接主体退出机制,在操作层面给基层提供了政策依据。
《通知》要求,社工站按照“1+4+N”模式设置服务项目:强化党建引领社会工作服务,涵盖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等4个领域基础服务项目,探索拓展多领域特色社会工作服务,并列出《指导目录》。要求社工站在服务中梳理出居民群众“需求清单”和辖区“资源清单”,为有需要的居民群众制定“服务清单”。
《通知》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在社工站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同时,通过慈善社工项目公益创投、慈善组织设立社工专项基金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鼓励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支持社工站(室)服务项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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