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用3年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

张如意 2021-07-27 09:47   齐鲁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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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安排。自2021年起,用三年时间实现全省范围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安排。自2021年起,用三年时间实现全省范围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社工站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基层平台,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结合基层实际需要,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的服务。

《方案》明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全省社工站建设实行“三步走”:一是济南、泰安、威海、日照、德州、滨州6市,2021年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二是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5市,2021-2022年分两期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三是枣庄、济宁、临沂、聊城、菏泽5市,2021-2023年分三期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到“十四五”末,全省建成一批基层为民服务示范平台、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社会组织、建设一支服务基层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平台支撑和专业力量。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工站委托有专业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组织等合法主体承接。积极引导慈善资金支持社工站建设,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动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互动格局。

《方案》要求,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素质的社工。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等合法主体运营社工站、开展社工服务项目、充实社工站专业服务力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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