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
扶贫减贫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积极参与。在这场伟大的脱贫攻坚战中,广大社会公益力量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被广泛动员参与其中。
2020年年底,我国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社会公益力量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1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时代来临,社会公益力量的作用再一次获得认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成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主要原则之一。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党和国家为社会公益力量指明了方向,做什么、怎么做都有着清晰的答案,社会公益力量大有可为!
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
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现实途径。
那么,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究竟应该做什么?
2017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六大重点领域,包括参与产业扶贫、参与教育扶贫、参与健康扶贫、参与异地扶贫搬迁、倡导志愿扶贫、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其他扶贫行动。
《通知》还强调,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力军,要支持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通过设立慈善信托、实施扶贫项目、结对帮扶、捐赠款物、消费扶贫、资助贫困地区公益慈善组织等方式,参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一系列行动计划。具体包括:
实施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教育对口扶贫计划”,为贫困人口提供生计发展、能力提升、心理支持等专业服务。
同时还提出,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
激励各类企业参与
企业是社会公益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早在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就提出,要大力倡导民营企业扶贫。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扶贫开发,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工商联系统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
《全国工商联 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光彩会关于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帮扶方式,具体包括开展产业扶贫、开展就业扶贫、开展公益扶贫三种。
2018年,《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强调,要落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责任,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安置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通过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持续开展“光彩行”活动,提高精准扶贫成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则要求,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广泛动员参与乡村振兴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成为主要原则之一。
《意见》强调,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那么,社会力量具体可以做什么呢?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表示:“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方面力量合力推进,重点是引导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
社会组织方面,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了《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加快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对接平台,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着力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合作机制,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体系。
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启动一批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重点项目,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的特色品牌,推广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和对口帮扶的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则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的三项重点任务:
一是结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三是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
企业方面,农业农村部等八部委出台了《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民营企业大力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以产业振兴为重要基础,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行动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巩固拓展“万企帮万村”成果。要在继续保持原“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结对帮扶关系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真正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二是开展“回报家乡”专项行动。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以及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六个方面,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丰硕成果回报家乡、造福桑梓。
三是东西部协作和其他活动。引导东部地区民营企业到西部地区开展帮扶,鼓励民营企业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公益基金等,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和公益帮扶等。
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党和国家的支持引导下,社会公益力量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让我们一起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向着新的胜利进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