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2013年对为老服务机构补贴150万元

2014-01-14 11:19   民政部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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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金山区财政局配合区老龄办,对金山区为老服务机构实施星级评定,同时结合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日常运作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为老服务机构建设,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2013年金山区财政局配合区老龄办,对金山区为老服务机构实施星级评定,同时结合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日常运作补贴政策,弥补为老服务机构水、电、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等经费不足,确保为老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转。

2013年,区财政预算安排为老服务机构运作补贴150万元,根据百分制综合评估情况对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实施补贴。一是对综合评估60分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最高100元/月/床位的运营补贴,以及每收住一名本区户籍老人给予60元/人/月的专项补贴。二是对综合评估60分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给予8000至20000元的运营补贴;综合评估60分以下的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给予鼓励性补贴2000元。三是对综合评估70分以上的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给予最高5000元/年的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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