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交流会在长春召开

2014-09-29 09:59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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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第九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长春召开。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长春市市长姜治莹出席会议并致辞。

原题:第九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长春召开

9月27日,第九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长春召开。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长春市市长姜治莹出席会议并致辞。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峰、副司长王宏丽、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凤春、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桂敏、长春市副市长桂广礼出席会议。来自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厅(局)救助管理工作战线的同志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救助儿童会专家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峰主持。

窦玉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救助管理工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自关爱型救助管理制度建立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救助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工作能力和服务网络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日益加强,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救助方式不断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持续深入,救助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窦玉沛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强化社会治理、促进公平正义的关键时期。救助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临时遇困群众的应急解难,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是保障救助对象生存权益和人格尊严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深刻认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救助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应对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对救助管理工作提出新挑战,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正确分析、妥善解决,努力推动救助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就下一步工作,窦玉沛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最新政策法规精神,探索完善临时救助配套工作机制,强化救助管理机构转介平台功能,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创新救助管理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和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等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救助管理机构“托底线、救急难”的功能作用;要逐步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将救助保护对象从传统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向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延伸,形成“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干预帮扶”联动反应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强化试点工作组织保障,为全面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做出不懈努力。

本次会议以“创新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为主题,旨在分享救助管理工作的创新做法,探讨救助管理工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交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有益经验。在交流会中,吉林长春、江苏南京、陕西渭南、海南琼海、广东深圳、广西桂林等地分别从探索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救助管理工作、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发挥救助管理机构“救急难”功能等角度做了典型发言。上海政法学院姚建龙教授就国家亲权观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若干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与会代表还前往长春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道长山社区考察调研,实地观摩、交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成果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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