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人员考到社工证 可以领奖励了

2016-05-05 09:31   南方都市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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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工协会近日发出通知,从5月9日起,凡于2013-2015年参加社工考试并获得社工证书,且未持该证书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的本地户籍人员,可以到社工协会申请证书奖励。

南都讯 记者田玲玲 东莞市社工协会近日发出通知,从5月9日起,凡于2013-2015年参加社工考试并获得社工证书,且未持该证书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的本地户籍人员,可以到社工协会申请证书奖励。市社工协会提醒,本次社工证奖励申领时间将于7月8日到期,是最后一期社工证奖励,还没申领的市民应赶紧准备材料到协会申请。

据悉,为激励东莞户籍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市民政局于2014年印发了《东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津贴实施方案》,规定2013年及以后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户籍人员,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证书,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水平证书,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申领须知

申请时间:5月9日-7月8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东莞市莞城区八达路140号恒丰商业大厦3楼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9-230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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