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省抚顺市创建互联网+服务管理模式 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居家养老服务
近年来,辽宁省抚顺市按照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在认真总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的基础上,采取互联网+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服务市老年人达22万人次,居家养老服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相关制度,为推进居家养老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该市先后下发《关于印发抚顺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考评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抚民发(2018)12号〕、《关于推进抚顺市居家养老工作的通知(实行)》〔抚民发(2018)21号〕通知,对考评对象、考评档次设定、考评条件、考评方式和考评结果及运营补助发放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将居家养老工作纳入全市民政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对各县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落实和规范管理职责按季进行节点检查督察,适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通报。2018年全市居家养老工作紧紧围绕助餐、助浴、助医、助乐、助洁和助行“六助”,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培育服务示范机构25家,市、区共筹集资金127.5万元,予以运营补助。
二、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规范化管理。
2018年5月末,12349抚顺居家和社区养老信息平台搭建完成,线上通过12349为老服务热线实行派单,为有需求的老年人进行入户服务,并实现网上实时跟踪管理,即时掌握老年人对服务人员的工作反馈意见。线下通过对各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安装电脑版人脸和指纹识别器,录入服务老年人信息,并与12349平台进行联网,实现对每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日、月为老服务人次的统计。同时,12349信息网络还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方便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和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三、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严格考评制度。
该市要求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统一悬挂服务项目表,服务价格上墙。县区依据考评规范的12条规定进行考评,要求服务记录真实准确,并与网络数据相一致;要求服务老人反馈满意率达90%以上;要求严格遵守补助资金使用规范,且符合审计要求;如果机构和服务人员发生违法行为则一票否决。各县区也可采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评条件全部达标,对应按A、B、C、D档次享受补助;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条件未达标,下调一个档次享受补助;D档下调后取消补助资格。年终按四个档次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补助金额为4至6万元。(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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