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推动“慈善力量+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支持成立社工专业督导评估研究机构

2022-02-11 16:47   郑州市民政局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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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根据河南省民政厅、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河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力争到2025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达到2500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240家,实现各区县(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的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郑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根据河南省民政厅、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河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豫民〔2020〕4号)的相关要求,郑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20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郑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郑民文〔2022〕7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力争到2025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达到2500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240家,实现各区县(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的总体目标。明确了要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任)和职级体系、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发展、加强组织领导等。

《意见》提出了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设立社会工作(科室)部门和岗位,参考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的标准配备,要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制度,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和提升工程,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度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60学时,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落实相应的薪酬保障政策,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表扬)奖励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等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关爱基金,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

《意见》提出了要积极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推动各区县(市)社工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制订和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降低其运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成本,力争到2025年在重点领域打造50家示范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淘汰存在内部治理混乱等情况的机构。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职责体系。同时,《意见》明确了要建立健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社工、志愿者联动”,夯实社会工作服务的承接平台,鼓励志愿服务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慈善力量+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与民政工作融合发展。

最后,《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郑州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市)民政局、组织部、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农业农村委、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对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予以帮助的职业活动。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市委十二届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社合作、多方支持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加快推动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社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扩大专业社会工作覆盖领域和服务范围;提高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健全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并有效落实;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到2025年,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工作体系得以完善、人才队伍得到壮大、社会作用广泛认可,基本形成具有郑州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体系,社会工作服务实现民政领域全覆盖和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基本覆盖,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达到2500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240家,实现各区县(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

二、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

(一)明确社会工作职业任务。社会工作职业任务主要包括: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帮助面临共同困境或需求的群体建立支持系统;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活动、参与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发展;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需求评估、方案设计、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与行动研究;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协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与考核,引导和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用人单位应按照社会工作职业任务要求,结合自身需求与特点明确和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

(二)加强社会工作重点领域岗位开发。在社区治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灾害救援、慈善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等社会工作重点领域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中,普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进一步做好对低保、特困、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拓展到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更多领域,覆盖更广泛的有需要的人群。

(三)优化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比例。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职工服务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防灾减灾服务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设立专门的社会工作(科室)部门,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岗位,参考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的标准配备使用社会工作者;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工岗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务社会工作部门或作为内设机构的二级科室,配备专兼职医务社工;学校、殡仪服务机构、精神疾患治疗康复机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禁毒戒毒康复机构、司法行政社区矫正机构、未成年犯罪关护机构(工读学校)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按照服务对象人数和任务性质配备社会工作者,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四)扩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范围。城乡社区服务站、街道(乡镇)综治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司法所、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职工服务机构、基层文化服务机构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灾害救援组织等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者。

三、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任)和职级体系

(五)推进事业单位、城乡社区聘用(任)社工专业岗位。事业单位在现有岗位总量的情况下,主要采取整合、替换、调整等方式设置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数量应满足本单位实际需求。当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时,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支持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挂职锻炼等方式,在城乡社区中配备和使用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鼓励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工作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到社区就业,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治理与服务中的人员比例。

(六)建立社会工作职级体系。推行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间的衔接,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相关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任)相应级别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社会工作师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社会工作师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七)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的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对城乡社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完善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制度,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和提升工程,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度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60学时。各地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应增设社会工作课程内容。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具备条件的本地高校新增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专业硕士。鼓励相关科研机构与地方合作,开展社区、养老、社会救助、青少年等社会工作重点领域的研究。

(八)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的薪酬保障政策。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并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对适当提高社会福利、精神卫生、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残障康复、应急处置等专业性强、职业风险高的领域的社工专业岗位薪酬指导价,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根据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购买标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社会组织、企业等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可以参考确定薪酬。

(九)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队伍,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充实社会服务专业力量。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依法选举、组织选配等进入城乡社区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担任相应职务。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优质的专业服务,赢得群众认可,提升专业形象。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我市现有表彰(表扬)奖励范围,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群众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奖励。推荐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加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关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奖励。

(十)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制度体系。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评审的组织管理,健全完善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评价体系。社会工作重点领域工作人员,包括为老人、儿童、残疾人等服务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等,要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者发放职业津贴。支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制定推行社会工作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行为规范,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作风建设。建立完善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职业操守、职业素质、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反馈意见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制度。

五、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发展

(十一)积极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推动各区县(市)社工机构孵化基地建设,通过提供办公场地、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式,培养本土社工机构、社工服务项目、社工人才。制订和落实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降低其运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成本。符合国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到2025年,力争在社区、社会救助、老年、残疾人、儿童、医务、禁毒、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社会服务需求较大的重点领域打造50家示范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支持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评估研究机构,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十二)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明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硬件设置、服务内容、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相关标识等。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职责体系,建立以项目申报、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督导、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开展社工服务,搭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

(十三)建立健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注重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支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保障、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支持的“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链接公益慈善资源,鼓励志愿者深入社区群众,不断夯实社会工作服务的承接平台,汇聚起为困难群众服务的强大社会资源。

(十四)深入推进“社工、志愿者联动”。建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体系,广泛招募使用志愿者,丰富社会服务人才资源。鼓励志愿服务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等工作。引导志愿者通过学历提升、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等方式转化提升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十五)推动“慈善力量+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加强慈善领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慈善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社会工作培训纳入慈善事业业务培训,加大“慈善+社工”综合素质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慈善组织设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基金,通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大赛等形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慈善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工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依法链接慈善资源,支持社工参与培育孵化慈善组织,统筹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与民政工作融合发展。

(十六)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管。进一步健全监管和退出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淘汰内部治理混乱、服务水平低、社会信用差、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等情况的机构。探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综合评估。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机制。鼓励各区县(市)成立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完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各服务领域的专业培训、督导、评估和实践研究。推进社会工作行业自律管理,完善纠纷调处、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制定运营管理、信用建设、信息公开、纪律惩戒等规范,促进行业交流互动。

(十七)规范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社会工作重点领域和群众迫切需求,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按照“谁使用、谁购买”的原则,各购买主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时,应当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服务人群开展需求调查,科学设置项目的岗位数量、服务标准和考核指标。项目预算编制应根据服务的数量、规模、质量和效果目标等核算服务成本,项目经费预算主要包括薪酬待遇、督导培训经费、服务活动经费、项目管理经费等内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采取项目购买方式,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签订期限最长为3年的服务合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数量不低于项目总人数的80%。

(十八)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督导评估机制。加快推动全市社工督导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激励和评价机制。坚持从社工一线选拔的原则,加大社工督导培养力度,继续实施“百名社工督导培养工程”,完善和扩大市级督导人才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要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督导选拔培养机制,选拔培养机构内部督导人才。加快推进各区县(市)本级社会工作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工作机制,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为依据,根据所购买的服务项目性质、服务内容,科学制定评估标准,客观、公正开展服务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应选择具有丰富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评估经验的专业机构。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落实工作职责。各地、各单位要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健全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责任体系。组织部门要做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协调推动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培训和职业水平评价;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各重点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政法部门要注重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协调推进政法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人才激励保障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衔接工作,指导做好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薪酬待遇落实和激励保障工作;教育部门要引导支持高校积极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社会工作发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应急、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在本系统、本领域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服务,解决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落实等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重点领域相关部门督促各地落实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二十)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激励保障等社会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带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社会工作服务列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合理确定资金规模,规范购买程序。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以设立专项扶持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探索面向市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合理收费解决专业人员薪酬保障和机构生存发展问题。

(二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依托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周、社会工作论坛等活动,展示社会工作丰富的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及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采,提升全社会对专业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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