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兵:贯彻实施慈善法是民政部门头等大事

2016-04-14 09:07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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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实施慈善法培训班4月13日下午在江苏南通圆满结束。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出席总结会并讲话。她强调,贯彻实施慈善法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部门的头等大事,也是长期的任务,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全力以赴,攻坚克难,迎接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实施慈善法培训班4月13日下午在江苏南通圆满结束。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出席总结会并讲话。她强调,贯彻实施慈善法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部门的头等大事,也是长期的任务,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全力以赴,攻坚克难,迎接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高晓兵指出,通过本次培训班,大家加深了慈善法对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贯彻实施慈善法的自觉性;加深了对民政部门主管职责的认识,增强了贯彻实施慈善法的责任感;加深了对落实任务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了贯彻实施慈善法的紧迫感。

高晓兵强调,一要学习好、领会好、传达好培训班精神。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统一到慈善法的主要精神要义上。要把立国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层层进行传达,通过学习,深入理解慈善法的内涵,准确把握慈善法的制度设计,深刻认识民政部门的职责使命,进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做到准确理解、娴熟运用。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慈善法赋予民政部门主管慈善工作的法定职能。立国部长站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梳理出四个方面十六项任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民政部门贯彻落实慈善法的最重要举措和基本遵循。各级民政部门要逐条对照要求,分析现状,查找差距,列出需要完成的任务清单,列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清单,拿出完成任务、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三是主动作为,凝聚合力。慈善法赋予民政部门25项职能,还有10项任务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完成。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前面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准备,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工作,讲清慈善法的重大意义和任务要求,讲清慈善工作的现状与主要问题。特别是民政部门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党委政府出面解决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问题等,要重点汇报好,积极争取好。

总结会由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主持。培训班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就慈善法具体条款的立法原义进行了讲解,民政部民间局、政法司、福利司、社工司主要负责同志就相关专题进行了讲解。大家还实地考察了建设中的中华慈善博物馆、南通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博物苑,并进行了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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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慈善法
  • 责编:实习生徐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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