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举行第四个“中华慈善日”专题新闻发布会

2019-09-03 08:54   中国民政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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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民政部举行第四个“中华慈善日”专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司长贾晓九介绍今年“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安排,以及“中华慈善日”标志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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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民政部举行第四个“中华慈善日”专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司长贾晓九介绍今年“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安排,以及“中华慈善日”标志的有关情况。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一级巡视员李波通报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有关情况,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总监王广令一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贾维周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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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施行以来,我国慈善法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慈善事业规模不断壮大,全社会慈善氛围日益浓厚,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距离“人人慈善、处处慈善”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发展空间非常广阔。慈善法将每年的9月5日确定为“中华慈善日”,就是为了加强慈善宣传、传播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慈善活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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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年“中华慈善日”前后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各地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今年又喜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国民政系统进行了更为充分的准备,因此,今年的“中华慈善日”活动将更加精彩、更加值得期待。

■ 今年“中华慈善日”的系列活动安排

在民政部层面,一是民政部已于8月23日召开了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二是确定了“中华慈善日”标志,制作了标志宣传视频,印发了使用管理通知。三是今天正式启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四是9月20日至22日,将联合有关单位举办第七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  

在地方层面,活动将更加丰富多彩。将以“慈善聚焦脱贫攻坚,携手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在9月1日至9月22日期间,特别是9月5日当天,策划举办形式新颖多样、具有地方特色、便于群众参与的各类慈善活动,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为有需要的人群募集善款,掀起慈善宣传热潮,展现新时代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成就,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将举办慈善论坛、慈善研讨会、慈善座谈会,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四川今年首次设立“天府慈善月”、陕西将迎来首个“陕西慈善周”、浙江正在举办慈善嘉年华活动。江西、河南、重庆、云南、甘肃等省份聚焦贫困人群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筹款活动,广泛汇聚慈善资源。天津将通过制作图表、微博微信传播等方式,宣传慈善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案例和感人故事。山东、安徽将采取“线上+线下”模式,通过专家讲解、图片动画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慈善法规,普及慈善信托知识,山东省青岛市制作了慈善之歌,弘扬慈善理念。另外,广大慈善组织、爱心企业、新闻媒体已经开展或者计划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慈善日宣传活动,如腾讯公益将联合公益组织、知名企业等开展99公益日活动,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将组织开展95公益周活动。

■ “中华慈善日”标志的产生和寓意

为进一步做好慈善宣传工作,2018年民政部有关司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开展了“中华慈善日”标志公开征集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共收到应征作品379份。经过严格筛选、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民政部确定了“中华慈善日”选用标志。 

“中华慈善日”标志的设计主题是:慈善之光温暖八方。标志以红色为基色,整体为圆形,内部分别由上方图形和下方“中华慈善日”中文或英文文字构成。标志采用党旗国旗的红色,寓意我国慈善事业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发展之路;采用象征和谐美好的圆形,寓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数字9和5,组成一盏明灯,“灯”的上方散发出8道黄色光线,寓意慈善之光向八方散播,照亮世界、温暖他人;9的中间位置设计为一颗红心,既寓意慈善工作者和参与者听党指挥、为国奉献、推动社会进步的慈爱之心,也寓意着慈善事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为民爱民之心。绿色数字5,与白色数字9结构上融为一体、色彩上对比鲜明,共同展示出“中华慈善日”的日期。标志简洁大方、结构紧凑、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容易识别、便于传播。

■ “中华慈善日”标志的推广使用

“中华慈善日”标志也是中华慈善事业的标志。正式启用和推广使用“中华慈善日”标志,是贯彻落实慈善法,加强慈善事业宣传,传播慈善理念和文化的重要途径,是扩大慈善工作社会影响力,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热情的有力举措。为做好“中华慈善日”标志使用管理工作,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华慈善日”标志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标志的普遍使用,并做好标志管理工作。 

在这里,衷心地希望广大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积极推广使用“中华慈善日”标志,让“中华慈善日”标志和中华慈善精神走入城乡社区、走近百姓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社会爱心充分涌流,让慈行善举遍布中华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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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孙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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