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政部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7月28日,民政部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吕晓莉、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再刚分别介绍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有关情况,解读《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贾维周主持发布会,并通报2021年第二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第三季度相关工作安排。一起关注↓↓
第二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
今年第二季度,民政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民生兜底保障方面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全面摸排核查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407.5万人,将其中符合条件的56.9万人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对8.9万人次实施临时救助,将其他不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341.7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全面启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建设,初步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制定发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印发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部署开展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截至6月底,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走访慰问困难群众542.8万人次,支出慰问资金9.6亿元。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773.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538万人。全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694元/人·月和6150元/人·年,同期分别增长6.4%和8.4%。1—6月累计支出低保资金915.8亿元。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71.8万人,累计支出救助供养资金229.9亿元。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444.8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52.7亿元。
社会组织管理方面
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启动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清理整治工作。持续调度和指导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各地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各地共减轻企业负担约26.96亿元,惠及企业112.9万余家。启动实施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援藏援疆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已排查68批共384个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关停4批43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曝光5批51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公布5批374个地方民政部门近年来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加大对全国性社会团体违规涉企收费、违规评比表彰的查处力度,对中国社会艺术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0万元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全国共登记社会组织90多万家,其中社会团体近38万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约52万家,基金会8600多家。
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方面
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和范围调整工作。平稳有序组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截至6月底,24个省(区、市)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持续优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全国49.5万个村民委员会、11.3万个居民委员会初步实现信息集中汇聚、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宣传发布“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指导各地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
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方面
指导安徽、江苏等地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界桩管护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界线争议隐患排查和行政区划变更后界线勘定工作。加快推进《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播出《中国地名大会》第二季。扎实推进“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更新完善乡村地名8.1万条,指导帮助互联网地图补充完善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信息42.3万条,提升广大农村地区的导航定位服务。
社会事务管理方面
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截至6月底,全国受理两项补贴“跨省通办”申请331例,成功办理149例。指导地方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目前全国试点工作已投入2.4亿元,服务惠及约16万人次。组织实施“福康工程”项目,截至5月底,为城乡困难残疾人配置假肢矫形器和轮椅、护理床等康复辅具5.4万余件(具),完成手术矫治康复856例。持续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累计帮助2.1万余名滞留人员回归家庭,为2.4万余名长期滞留人员办理落户安置手续。指导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和抚养机构举办6.19“开放日”活动,各地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线上线下累计接待50万余人次参观咨询。指导有关地区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婚俗改革,确认河北省河间市等15家单位为首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殡葬业突出问题专项调研,指导各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并下达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中央投资17.87亿元,统筹支持各地殡葬服务、精神卫生等服务设施建设。
养老服务发展方面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筹备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组织举办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研究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指导各地遴选42个地区开展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养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两个清单”。积极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指导各地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申领津贴补贴遇到的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加大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指导各地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保持零感染。截至一季度末,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33万个,同比增长60.9%,养老床位817.2万张,同比增长4.8%。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请国务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截至目前,全国省级层面已经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委员会,217个市(地、州、盟)、912个县(市、区、旗)率先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有关工作。推动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推进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先进表彰工作。指导做好西藏和涉藏工作重点省2021年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发放工作。
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方面
积极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慈善法执法检查工作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协调优化完善慈善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完成第三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的现场评审,对20家已指定平台2019—2020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稳步推进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和第九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筹备工作。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完成高级社会工作师首次评审工作,全国共产生120名高级社会工作师。指导各地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慈善社工力量为民服务行动。持续推进地方志愿服务立法,已有13个省份修订了地方志愿服务法规。截至目前,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9288个,成立慈善信托597笔,信托合同规模34.09亿元;66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季度相关工作安排
今年第三季度,民政部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当前和全年各项工作。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的政策文件,统筹城乡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措施。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推进社会救助立法。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持续推动“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走深走实。
二是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继续做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文件。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举办全国民政系统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示范培训。推进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工作。继续指导做好村(居)委会换届工作。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四是稳慎推进条件成熟的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审核报批。推进《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强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建设。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筹办《中国地名大会》第三季节目。指导各地完成界线联检和界桩更换工作。
五是巩固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效,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合作力度。开展第二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持续推进婚俗改革和婚姻家庭文化建设。
六是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研究编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办好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七是发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继续推动市县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部署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对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八是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举办第九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部署启动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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