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军供站招聘军供保障协调社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8-05-09 07:55   深圳政府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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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军供站(以下简称“市军供站”)是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过往部队的饮食、住宿、医疗、文化等综合性服务。

原标题:深圳市军供站关于招聘军供保障协调社工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军供站(以下简称“市军供站”)是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过往部队的饮食、住宿、医疗、文化等综合性服务。目前结合部队平时演练及战时军队后勤补给支援任务,需要整合社会资源保障军供服务,因此选择优秀的专业机构承接“军供保障协调社工”项目。

现特对“军供保障协调社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社工机构积极投标。

二、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需负责以下工作任务,并安排1名专职项目人员:

1.受供部队进站休整期间,需派驻社工小组进驻本站,及时发现过往部队官兵中存在的心理、生理问题,配合部队做好预防、解决和转介。

2.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包括对接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拥军资源;组建军供保障志愿服务队,拓展军供服务方式,并运用专业方法开展军供协调服务,协助完成军供应急保障预案实施工作。

3.负责双拥、军供文化宣教工作;收集整理全国军供系统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军供站管理和发展的政策建议。

4.协调组建工作人员的支持网络,加强工作人员的心理辅导及沟通技巧,协助工作人员进行压力释放、情绪疏导和问题解决。

(二)人员配置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社会工作、中文、法律、心理学专业优先。

(3)项目人员需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三、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周期:2018年5月——2019年5月(12个月)。

(二)本项目预算上限控制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市军供站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四、投标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A类社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下午16: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致远北路2号深圳市军供站4楼407。联系人:蓝善龙,联系电话:28136322,传真:28136323。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做好密封,所有投标文件作为评分依据,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具体包括:

(一)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机构相关资质(含提供社工机构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投标报价单。

(四)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评估、服务质量承诺、项目完成后承诺、派驻军供站社工情况、机构规模、服务经验、服务网点等)。

(五)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六)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3个月中的相关材料)。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其中材料(一)(三)(五)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递交至报名地点;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票决法,评审小组会按照得票情况进行排名,得票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八、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14:30 。

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致远北路2号深圳市军供站三楼会议室。

九、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深圳市军供站

2018年5月8日

附件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军供站:

我单位承诺: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具备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6.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需求,我单位承诺按时递交标书。

8.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项目名称:XXXX

承诺投标人:XXXX

单位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XXXX

联系电话: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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