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按照民政部和山东省委、省政府要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不忘初心展现民政使命担当
山东省民政厅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厅党组先后8次召开会议,研究制订学习计划、问题清单、专项整治、基层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方案,并结合民政实际,确定了一批实践载体,确保主题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同时,专门制订厅党组学习教育计划和配档表,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全部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先后举办学习教育培训班、全省民政局长培训班,共开展集中学习32次、专题交流研讨12次。
山东省民政厅多渠道广泛征求基层民政部门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结合“问政山东”问题整改,派出16个调研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赴16市,实地调研乡镇敬老院988家、农村幸福院1910家,梳理问题和整改意见127条。在此基础上,厅党组及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推动成果转化。并部署开展了农村低保、民政扶贫、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服务等领域的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较好地解决了社会救助错救漏救、养老服务质量不高、殡葬散埋乱葬和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社会组织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达到了消除点上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的目的。
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厅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形成了十多项制度成果,落实了一批为民实事,真正让基层和群众感受到了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新成效。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见成效
山东省民政厅持续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印发《加强省管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意见》,组织省管社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动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出台《关于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的十条意见》,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持续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开展流程再造,减少盖章和表格填报数量一半以上,实现社会组织各项业务网上预审和办理,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加大力度规范涉企收费,对318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计划进行公示,今年全省降低收费9316万元。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目前有3052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占任务总量的75%。全年共打击整治217家非法社会组织,并对近两年未参加年检的作出警告处罚75件,撤销登记处罚51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省管社会组织102家。
山东省民政厅还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双百扶贫”“乡村振兴”“跨省帮扶”三大行动,111家省管社会组织与省派第四轮第一书记开展对接帮扶,96家省管社会组织与省派“万名干部下基层”乡村振兴服务队开展对接联系。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级资金2500万元,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
多层次养老服务满足新期待
推动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预计明年上半年发布。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三年全省养老服务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今年,全省共新建城市日间照料中心287处、农村幸福院646处,新增专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213家,全省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社区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总数分别达3650处、1.05万余处、1169家。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养老周转房和农村幸福院建设。省财政安排1.6亿元,在4个市和20个省定贫困县开展试点,今年计划建设养老周转房3737套,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3429套、正在建设308套。青岛、日照2市被列为全国第四批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单位。
开展2019年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整治安全隐患,市县民政部门全部设立并公开了监管投诉电话,全省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达97.7%。省级开展养老服务与管理人才培训班45期,培训4500人,成功举办第三届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全省首届养老服务校企合作对接会。聚焦农村幸福院闲置浪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短板,陆续出台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规范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
今年以来,山东省持续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近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着力统筹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救助资源、提升服务能力,构建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同时,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山东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救助工作合力。
省民政厅还联合省财政厅、省残联等部门修订了《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生活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单人保”等政策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目前,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29.5万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75元、431元,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部保持在省定扶贫线以上;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标准均较去年有了较大幅度提高,2.9万名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实现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48%。山东省民政厅还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山东省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水平。指导各地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行小额救助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前三季度,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55亿元,救助7.7万人次。
山东省民政厅还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社会救助领域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指导青岛市城阳区、德州市临邑县积极参与“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印发指导意见,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社区治理服务创新持续推进
山东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提请省政府成立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研究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各地建立三岗十八级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
在全省开展“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试点,16个试点单位顺利完成试点任务。指导烟台市芝罘区和滨州市滨城区申报成功第四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立完善省级实验区培育孵化机制。
出台《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10项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组织部门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同时补齐配强。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目前,全省已有113个县(市、区)制定了村务公开目录。
儿童福利保障撑起蓝天
今年,山东继续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省定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920元、500元,均比2018年提高200元。全省共保障孤儿9880人、保障重点困境儿童1.2万人。升级“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孤儿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全省共资助1446名孤儿安心读书。同时,不断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全省共在册登记农村留守儿童7.7万多名,在监护、就学、落户等方面建立了长效机制。对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的残疾和入学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522名适龄未入学儿童已纳入学籍管理,接受义务教育。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父母具有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失联等十种情形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明确按照与孤儿保障政策相衔接的原则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今年新建成并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1995处、公益性骨灰堂150处;实施节地生态安葬10万多人。全面推广沂水惠民礼葬经验,全省实施了遗体运输、冷藏、火化、骨灰临时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
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引导慈善组织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利奇马”台风期间,全省各级慈善组织依法募集善款超3000万元,服务受灾群众10余万人。目前,全省持证社工达2.8万余人,注册志愿者1040万人。
山东省民政厅还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万多人次,推动783名长期滞站人员落户安置。
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免费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部署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活动,坚决杜绝违规收费现象。(本版文/图由山东省民政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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