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出台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暖心八条”

2020-02-19 10:04   浙江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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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区工作者,杭州市民政局制定《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八项举措》,推出暖心关爱“八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杭州全市2.48万余名社区工作者连日奋战在阻击疫情的第一道防线,他们地毯式排查、24小时值守,为全市疫情防控筑起了“铜墙铁壁”;他们送服务,为居家隔离对象提供送菜、送药等生活保障;他们送温暖,为社区内高龄老人、残疾人、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关爱服务,让社区防控有力度更有温度。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区工作者,杭州市民政局制定《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八项举措》,推出暖心关爱“八条”。

1、统筹社区防控力量。完善党组织领导的社区防控工作机制,由社区党组织统筹安排下沉到一线的各项资源力量,确保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区防控,将基层治理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效能。充分利用“三社联动”优势,支持引导属地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群团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鼓励防控期间轮休的在职党员下沉到社区,积极发动楼道小组长、居民骨干共同参与,协助社区做好走访排查、卡点值守,以及为居家隔离居民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物资采购、关怀慰问、心理疏导等服务,着力缓解基层一线防控力量紧缺状况。

2、确保安全保障到位。加强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安全保障,做好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防护物资筹措和调配,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社区工作者需要,扎实做好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和安全保护,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公受伤、突发疾病的社区工作者,协调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及时救治、早日康复。密切关注一线社区工作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缓解疏导心理压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心理问题的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社区工作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注重一线考察评价。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十项举措》(杭组通〔2020〕2号)要求,注重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考察识别社区干部,对经受考验、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在乡镇(街道)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遴选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对表现特别突出的社区工作者可予以提拔使用。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区和社区工作者,在各类先进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4、 加大走访慰问力度。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和“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深入城乡社区慰问一线社区工作者,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舞士气。主动了解社区工作者需求,对长期奋战一线,无法照顾家庭的社区工作者,要协调安排好休息场所;要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协助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公受伤、突发疾病的社区工作者要第一时间进行慰问,最大限度解决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

5、 从优落实各项待遇。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对村、社区一线社区工作者的临时性工作补助,从优落实补助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区、县(市)统筹把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待疫情结束后,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社区工作者统一制作下发抗击疫情纪念凭证。

6、合理安排轮休调休。在不影响社区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大对防控力量的科学调度和统筹,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应实行“强制休息令”式的分批轮休机制。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可优先纳入市、区两级各类休假疗养。

7、加强容错免责保护。对为防止疫情蔓延,勇于担当、果断决策、及时处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社区工作者,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社区工作者,应予以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加强被问责和调整社区工作者的后续管理,对问责影响期已满,工作表现突出的,通过一定程序可以重新使用。保护社区工作者正常开展防控工作,对违反防疫管控措施、不配合社区工作者等行为,按照《杭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十个一律”的通告》,采取必要措施。

8、正面导向激发干劲。各地要将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中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要深入挖掘、总结宣传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社区工作者典型和感人事迹,及时进行表扬表彰,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感恩、关爱社区工作者的浓厚氛围。要切实落实社区减负,不得随意、多头向社区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等,确保社区工作者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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