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回望2020湖北:化危为机 荆楚民政开新局
社区开展爱心义卖。
社会工作者入户探访新冠肺炎康复患者。
武汉市救助管理站送滞留武汉的困难群众返乡。
武汉市汉阳区对新入职社区工作者进行初任培训。
“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经济界委员时强调,“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湖北民政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在解决问题、克服难题中推动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疫情防控·攻坚克难
战疫有我,责无旁贷。在新冠肺炎疫情突袭的时刻,湖北、武汉成为“风暴眼”,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面临严峻考验。面对疫情,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奋勇向前、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始终奋战在疫情防控的最前线,用战斗姿态书写了不负人民的“疫考答卷”。
疫情发生后,面对海内外空前高涨的捐赠热情,在民政部的指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参与同级指挥部相关工作,全力以赴加班加点做好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分配及监管、公告工作。截至2020年9月30日,全省指定接收主体累计接收社会捐赠资金151亿元,捐赠物资2.32亿件,有力地支持了疫情防控和疫后恢复重建工作。结合实际,省厅制定了一系列捐赠工作的政策规范,创新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了慈善捐赠活动的顺利开展。《湖北省慈善条例》立法工作也因此取得实质性进展。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干部职工发扬无私无畏的精神,始终坚守岗位,稳妥有序做好逝者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发放、安葬等工作,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疫情应急性超常规防控期间,全省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运转正常、安全无事故。
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各级民政部门采取最严格封闭管理、最严格疫情排查、最严格隔离阻断,全力做好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其间,全省民政领域特殊场所工作人员只进不出,服务对象只出不进。目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全面恢复。全省儿童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实现了“零感染”。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月阶段性临时价格补贴政策。全省7.1万名困难儿童得到了救助,合计发放资金2378万元。积极协调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等社会慈善组织,为全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争取“健康防疫包”1万套(折合资金500万元)。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社会工作机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对因疫致困儿童给予重点关怀,特别是机构内儿童和工作人员,及时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慰藉、亲情陪伴等专业服务。
保障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是民政工作的大事、要事。针对疫情给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留守老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留鄂滞汉外地人员带来的影响,及时提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低保、特困人员增发一个月春节慰问金,对确诊患新冠肺炎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再增发一个月救助金;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街面联合巡查搜救力度,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800余人;实施分类救助,共设立集中安置点167个,累计安置7360余人,送医救治710人;全面建立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联系帮扶机制。
脱贫攻坚·全力兜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阶段后,为将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争分夺秒、多措并举做好工作。
以防范“漏保”“漏救”为目标,湖北民政全面建立重点对象监测预警机制,将所有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整户无劳动力户等“四类人员”共45.7万人,以及近两年来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和申请低保未获批准的共9.13万人纳入监测预警范围,全面排查。同时,在全省社会救助管理系统中增加“兜底脱贫监测预警台账”子模块,将监测预警发现的未纳入救助范围的“四类人员”19.79万人以及近两年来申请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进行认定的低收入对象1.44万人、申请救助未获批准对象7.69万人信息导入,形成兜底脱贫监测预警工作台账,100%进行入户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1.7万人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截至11月底,全省残疾人中有49.5万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有69万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
督促各地结合贯彻落实《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暂行办法》,规范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落实单人施保、收入扣减、低保渐退等重点政策。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督促17个市州全部出台了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扎实推进低保、临时救助扩围。7-11月,全省累计新纳入低保对象48496人,累计因疫情开展临时救助33431人次。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落实联系帮扶机制,规范照料服务协议管理,加强委托照料服务监督管理等措施,有效提升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照料护理水平。
以大数据比对监督检查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全面覆盖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政策落实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主动与省纪委对接,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比对工作,从6月开始,每月推送上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发放对象数据到省纪委“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比对,将检出有问题线索的2400名对象反馈各地进行核查整改,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保障,确保救助精准。
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均高于国家扶贫线,平均达到每人每年5707元和每人每年10764元。截至目前,全省有122.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11月,全省共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临时救助12.58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14亿元。
社区工作者队伍·优化配置
针对疫情暴露出来的社区工作力量不足,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省民政部门强力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该文件明确,社区工作者是指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包括符合条件的“两委”成员及区(市)统一招聘、街道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规范人员配备方面,全面实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两委”成员按每社区5-9人配备;社区专职人员数量按社区户数或网格数为基础核定,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保障薪酬待遇方面,设置正职、副职、委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类岗位、18级等级序列,比照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0.8-1.2倍确定社区工作者人均报酬,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在强化履职管理方面,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岗在网格(小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落实网格楼栋包保责任。
截至12月10日,全省设有街道的61个区(市)全部完成社区工作者员额核定工作,21个区(市)已按新标准发放社区工作者薪酬,35个区(市)计划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423名,19个区(市)已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126名。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定规控质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大局。针对近年来因行政区域界线不明引发的问题,湖北省自2019年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以全面提升行政管理精细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
准确把握群众意愿,找到群众心中的“习惯线”。勘定老百姓普遍认可的行政区域界线,夯实平安边界建设根基。准确把握社会发展趋势,打破地方经济发展的“制约线”。直面行政区域界线的掣肘,协调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涌现的跨界发展受限制的问题。准确把握界线管理发展规律,构筑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升级线”。推动形成省市、县、乡、村四级界线矢量网,探索创新智慧区划地名服务,主动融入智慧政府、智慧城市体系建设,为推进湖北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
在武汉市江夏区、鄂州市华容区进行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试点,在宜昌市、宜都市、黄石市西塞山区等14个县(市、区)打造市州标杆,通过先行先试,为全面展开乡级勘界创造经验和条件。结合“一市两区”勘界试点经验,经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制定印发了《湖北省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技术规范》,细化技术方案、统一技术要求。工作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级负担。省、市(州)、县(市、区)各级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各级民政部门将勘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财政共落实乡级勘界经费1.8亿元。
在核实村级管理线阶段,充分尊重基层群众对于村级管理线的发言权,听取和考虑当地百姓对于土地权属线认定意见。落实全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精神,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创新测绘方式,优化技术方案,在保证质效的同时,采取统一提供工作底图、不重新设计勘界软件、不埋设界桩等举措,切实减轻勘界工作量和基层财政压力。省民政厅积极协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财政等部门加强协作,共享资源权属线等登记统计成果,合理调用共享资源,使勘界工作简捷高效。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在去年试点基础上通过培训、总结、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制订印发了《湖北省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完善了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今年,湖北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全省103个县(市、区)开展乡级勘界省级监理,同时,通过视频培训、线上交流、技术问答等方式,提升和把控乡级勘界技术质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级勘界工作,将其纳入了今年省级层面督查考核计划,9-11月,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省公安、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专项督查工作。通过专项督查,进一步分析了问题、推进了工作、把控了进度和质量。截至11月底,95%的县(市、区)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了技术合作单位,70%的县(市、区)完成了相关资料收集、勘界用图制作等前期工作,45%的县(市、区)完成了村级管理线的核实。
“五社联动”社工服务·需求导向
湖北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新阶段后,针对部分社区居民和街道社区关于化解“疫后综合征”、提升治理能力等现实需求,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湖北省民政厅链接慈善组织资金实施“五社一心”“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实施以社区为平台,聚焦群众关切;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发挥专业优势;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扩大居民参与;以社区志愿者为辅助,凝聚社会力量;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营造良好氛围。
“五社一心”社工项目,前期重点针对包括新冠肺炎康复患者、病亡者亲属、因疫情致困的特殊困难群体、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在内的社区居民开展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助力化解“疫后综合征”。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稳定后,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汇聚“五社”力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的统筹组织下,各承接项目社工机构迅速选派精干力量入驻社区开展服务。依托街道、社区社会工作站(室),部分社区建立了由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心理服务人员、志愿者共同组成的工作团队,积极对接社区“两委”对重点人群进行心理测评和服务需求评估,并从个人、家庭、社区三个层面来开展专业服务。截至目前,“五社一心”社工项目累计服务人群超过5万人次。社工常规探访2854户,开展个案190个、小组105个,心理知识健康讲座等社区活动232场。项目针对3000余人开展心理测评和服务需求评估,为2000余人提供专项心理支持服务,转介至心理服务专干或精神卫生机构12人。
在实施“五社一心”“五社联动”社会工作项目的过程中,同步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工站(室)建设,已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285个,村(社区)社工室1589个。
“五社一心”“五社联动”项目的有力实施,有效纾解了工作对象悲伤和压抑的情绪,抚慰了疫情带来的社会创伤,恢复了乐观、积极的社会心态,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城乡养老服务·普惠均等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省养老服务机构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全省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供给不均衡不充分、服务质量不高等短板问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的期待。
印发《湖北省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分工和《推进湖北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2020年,省级共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2946亿元,其中新增城市社区、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亿元,支持全省建设50个街道(中心)社区和100个贫困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安排1.38亿元完成322家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深化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为1096家农村福利院安装冷暖空调2.4万台。争取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12030万元,支持22个城乡公办托底养老机构建设;下达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8558万元,支持武汉、宜昌、黄石、鄂州、咸宁、天门等地推进普惠养老工作。印发《湖北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的养老机构90个。持续推进武汉、宜昌、黄石等9市开展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及35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将全省19.6万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赡养义务人和巡访联系人信息录入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定期巡访和“三帮四查”等关爱服务。2020年省级专项安排老年人补贴资金8000万元,实现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全覆盖,全省享受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老人8.57万人,享受高龄津贴老人113.8万人。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有各类养老机构1825家,养老床位总数4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全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6%和67%。
(本版文图由湖北省民政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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