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特大地震后,专业社会工作第一次全面介入灾害援助和灾后恢复重建。2008年也因此被业界称为“灾害社会工作实践元年”。汶川的重生,社会工作者贡献了独特的专业力量。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再一次回顾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
我国灾害社会工作发展回顾
谭祖雪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探索表明,社会工作已成为防灾减灾救灾队伍中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的专业力量。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工作介入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这一重大事件,是我国灾害社会工作形成的重要标志。从此以后, 我国灾害社会工作伴随着防灾减灾救灾的实践,积累了越来越丰富的实务经验,专业队伍越来越壮大,实务及理论研究越来越深入,制度推进、体制建设提速发展。
灾害社会工作发展脉络及成就
灾害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形成前期、形成及快速发展期、制度推进期这三个阶段, 发展内容主要体现在专业实务、队伍建设、研究及制度推进等方面。灾害社会工作的专业实践带动了专业队伍建设、推动了科学研究和制度建设,将我国的灾害社会工作全面推进。
(一)实践探索:历次巨灾应对
我国灾害社会工作是从灾难中起步,在灾难中发展的。早在2008 年“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前,广东等地的社会工作者就已经介入了抗击特大冰雪、洪涝灾害, 飓风等自然灾害的救助中。因其投入的专业力量相对较少、涉及地域相对有限、影响相对较小, 可将其归为灾害社会工作的形成前期。这些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为其后社会工作介入汶川地震等巨灾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是灾害社会工作领域的有益尝试。2008 年“5·12”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灾害社会工作迎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过程中,社会工作第一次以专业服务的整体姿态迅速动员、积极投入到抗震救灾中,不仅开展了广泛、深入、持久的专业服务,而且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的理论探索和研究, 提升了灾害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水平,推动了与灾害社会工作相关的制度建设,对于完善现有的灾害救助管理体系、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推动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以及社会工作的职业化、本土化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社会工作介入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这一重大事件,标志着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的形成及系统化发展的开端。
▲培养灾区当地的服务人才队伍是服务持续开展的关键,成都心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四川省芦山县培育了十几人的乡村骨干,孵化了两家在地社会组织
如果说社会工作主动介入到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四川芦山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标志着我国灾害社会工作一系列专业服务行动进入常态化的话,那么云南鲁甸地震灾后的社会工作行动及其相应的国家统筹则标志着我国灾害社会工作在国家制度化层面进行探索的正式开端。
云南鲁甸地震后,民政部首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协调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四省市及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成立了社会工作服务支援团,通过跨省支援方式充实灾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促进灾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这也是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统筹组建社会工作支援团、探索服务类支援在国家救灾体系中作用发挥的一次创制革新。
之后的四川“6·24”茂县山体垮塌、“8·8”九寨沟地震灾后救援, 继续将灾害社会工作制度化推向深入,标志着初步成型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格局已能够良性运转。九寨沟地震后一个月,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四川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统筹中心,承担全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日常协调、信息沟通和资源统筹等工作。统筹中心的设立,表明社会力量依法参与、规范参与、可控参与、高效参与救灾救援工作的良好格局已经形成并得到了制度化。
(二)队伍建设:为专业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灾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充足的问题一直是制约服务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因此,加快培养灾害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打造灾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便成为我国灾害社会工作发展的紧迫任务。
一是在高等院校开设灾害社会工作课程,培养灾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汶川地震以来,一些开办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的单位尤其是西部的高校,将灾害社会工作设为专业方向,开设灾害社会工作及其相关课程。不仅如此,高校师生还积极参与灾害救援社会工作服务,从中提升专业素养。
二是开展灾害社会工作专题培训。高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积极开发灾害社会工作培训课程和教材,通过开设灾害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组建“我国灾后社区重建行动学习网络”等自组织,开展灾害社会工作培训。
三是组建灾害社会工作专家服务队。自2014 年以来,上海、北京、广东、四川等一些省(市) 在民政厅(局) 的组织下,组建了专兼结合的灾害社会工作专家服务队,赶赴灾区开展心理援助与社会支持服务,标志着灾害社会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图为专业人士在灾区的临时安置点为青少年开展心理辅导
(三)制度建构:为专业服务保驾护航
1. 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 年起,每年5 月12 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设立“防灾减灾日”,使我国防灾减灾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2. 中央部委以完善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为重点,进行顶层设计。自2006 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多份文件,着力建立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专业要求、反映时代特色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政策制度与标准规范,将社会工作纳入了国家层面的防灾减灾及灾害救助体系中,为社会工作介入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同时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构建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为社会工作专业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制度保障。
灾害社会工作发展的反思
回顾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主要有以下三点经验:
一是及时回应社会需求是灾害社会工作发展的强大内驱力。正是灾后社会的急迫需求与社会工作担负的责任、功能与作用的相互契合,为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内驱力。
二是组织化为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方面是社会工作内部(包括境内外,社会工作组织等)的组织化。各地灾害社会工作力量本身比较弱小, 在人力和能力上均较难单独胜任大灾大难的考验,需要组织起来共同应对,实现业内的资源共享。另一方面是社会工作与外部各方力量(如政府、企业、志愿者等) 之间需要协同,构建政府- 社会协力的机制,建立起“社工- 志愿者” 联动机制。
三是在地化、专业化是灾害社会工作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灾后恢复重建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需要外来社会工作力量推动当地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实现在地灾害社会工作的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坚持专业驱动,及时、有效回应灾区群众的服务需求,切实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充分展现社会工作在灾害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专业成效, 以此保证灾害社会工作的持续发展。
总之,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经历了实务探索期,目前已进入制度推进、体制建设的提速发展期。随着社会工作被纳入国家应急管理法治体系中,灾害社会工作发展正在迎来前所未有的契机,灾害社会工作不仅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中,而且也会在防灾减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者系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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