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挥海南自贸港建设优势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筑得好巢穴,引来金凤凰。作为全国唯一的自由贸易港,海南省凭借优良的气候条件和自然环境,以及国家赋予的特有政策,对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产生了较强的吸引力。近年来,海南省民政厅抢抓机遇,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建设特色优势,不断拓展养老服务人才供给,大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用好“四类优势”,吸引养老人才
用好气候条件优势。与山西、黑龙江等省份达成养老服务和旅居养老、医养康养产业战略合作意向,探索建立与外省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和养老护理员省际输出机制。
用好自贸港政策优势。通过给予紧缺和高端养老服务人才最高15%的个人所得税优惠,给予养老服务企业最高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给予外商投资养老企业2025年前免征所得税等利好政策,吸引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来海南投资和就业。
用好医疗资源优势。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产业园区试点发展养老产业,举办旅游医养产业论坛,形成“医疗-旅游-康养-养老”的服务体系,吸引国内外医养、康养人才来琼发展。
用好营商环境优势。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华邦控股集团、江西长天集团、浙江绿康医养集团等多个连锁集团纷纷来琼布局养老产业。
建强“五支队伍”,满足服务供给
建强管理者队伍。每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在岗轮训,培训养老机构负责人100余人次。建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坚持每年开展省、市(县)、机构三级养老护理员培训,2020年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被纳入省委省政府8个“为民办实事”事项之一,两年来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8000余人次,实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积极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全面掀起学习养老照护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高潮。
建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医学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推动家庭医生签约责任制,全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达到86.6%。
建强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在养老机构和社区设置更多养老服务相关社会工作岗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省600余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进行培训,提高老年社会工作者综合素质。
建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与中国银行签订养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海南自贸港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项目,培育建强全省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开展为老服务志愿者专业化素养培训,鼓励有特长的老人发挥余热,实现“老有所用”。
落实“四项待遇”,激发人员活力
落实工资薪酬待遇。将“敬老院服务人员年薪不低于4万元”纳入对市县政府综合考评内容,明确公办养老机构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编制外管理人员按照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3倍(含社保)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在民办养老机构从业的护理人员,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落实职级晋升待遇。对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优异成绩的养老护理员,按照程序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并大力报道优秀选手先进事迹,选树优秀典型,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落实从业补贴待遇。对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合格、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技能鉴定补贴;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就业的人员,给予技术岗位补贴。
落实工作环境待遇。安排资金对海南省托老院和9个市县的23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减轻养老护理员工作强度,营造舒心、舒适的拴心留人环境。
发掘“五个途径”,拓宽人才渠道
培疗机构转型。认真摸排培疗机构情况和转型养老设施意向,对其所属人员转行从事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工作提供培训指导,鼓励其用好自身优质资源,培养引进养老服务高素质人才。
职业院校培养。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重点领域,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企业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
高层次人才引进。将三级以上养老机构高级管理人才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享受落户、住房补贴、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各项优待政策,并提供“一对一”服务保障。
社会力量加入。引进优质养老服务企业参与养老机构运营,充实一线养老服务力量,全省已实施和正在推进公建民营模式的市县达到50%以上。跨领域合作转行。探索“物业+养老”“家政+养老”“护理+养老”等模式,引导更多专业人才跨行业、跨领域参与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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