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3年将重点实施“五社联动”等“六大行动”

2023-01-05 10:25   吉林民政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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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省民政将重点实施“六大行动”,其中包括社会救助精准兜底行动、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服务机构监管强化行动、“五社联动”提质增效行动、慈善公益发展壮大行动、婚姻殡葬移风易俗行动。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民政工作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

2023着力健全”五大体系“

1.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推动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完善困难群众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健全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2.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基本服务对象由特殊困难老年人向全体老年人转变,基本养老服务形式坚持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多元化发展,基本服务主体由政府公办为主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发力转变,探索形成家庭养老为基础、政府兜底线保基本、市场供给多元、社会公益互助,具有吉林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

3.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

加快《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进程,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作用,畅通发现报告渠道,加大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做好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儿童福利机构监管措施,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儿童服务质量。

4.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建设,进一步强化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着力补短板、抓创新,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完善民主协商机制,提升社工和志愿服务质量,优化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和党建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5.健全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按照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要求,稳步推进残疾人保障工作,进一步深化婚姻服务改革,着力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全力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全面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升地名管理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

2023重点实施“六大行动”

1.实施社会救助精准兜底行动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探索推进社会救助标准化建设,全力拓展跨部门信息核对项目,提升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持续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继续落实好低保救助省定指导标准,同步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达到当地上年度低保标准的1.3倍。扩大采暖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受益特殊困难家庭达到10万户,补助标准达到户均800元。大力推动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持续加大基层业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

2.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建设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社区老年食堂100个,为7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完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利用基层社会力量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巡访关爱服务,独居、失能、重残、空巢、留守、高龄、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8类重点居家老年人信息采集率达到100%,并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

3.实施服务机构监管强化行动

加强对“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常态化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对象的健康安全。以全国一流标准抓好延边州儿童福利院建设和长春市儿童福利院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启动白山市儿童福利院改扩建工程,规范和提升拓展康复服务项目质量,为全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树立标杆。

4.实施“五社联动”提质增效行动

以项目为引领,不断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与社工专业人才联动机制。优化城乡社区规模布局,继续推进社工岗招录工作,推动村(社区)减负。加大省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支持乡村振兴力度,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和重大活动审查,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行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持续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年底前力争实现全覆盖。依托社工站三级体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工作体系,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

5.实施慈善公益发展壮大行动

推动颁布实施《吉林省慈善条例》,启动首届“吉林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好慈善助医、“圆梦大学”等慈善项目。

6.实施婚姻殡葬移风易俗行动

深入推动国家级、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为完善婚俗改革政策体系积累有效经验。持续加强婚姻家庭辅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志愿者、资源整合等方式,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深入推进公益性公墓试点任务,探索形成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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