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朝曦: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和评价(2)

2014-09-24 16:02   中国政府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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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来,国务院已经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在民政领域简政放权工作进行的如何?继7月31日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后是否有新的动作?民政部简政放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将产生什么样的积极影响?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赵艳。

今年政府部门提的最多的就是简政放权,一年多以来国务院已经先后取消下放了七批632项行政审批事项,一系列的简政放权的力度继续加大,也给市场注入了强有力的活力。民政部的简政放权工作亮点是什么样的?继7月31日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后是否有新的动作,民政部简政放权对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又会有怎样积极的作用呢?今天为大家请到的嘉宾是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顾部长您好。

[民政部副部长 顾朝曦]您好。

[主持人]非常高兴您能够作客中国政府网,谢谢。我们听到简政放权我想很多人非常关注,特别是对民政部简政放权的工作也是非常关注。具体民政部下放取消了哪些行政审批事项呢?

[顾朝曦]民政部门这些年经过几轮的简政放权,到2013年年初,我们手上还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共是12项,这12项去年年底之前我们又放了1项。今年我们做好了方案,经过充分论证之后行政许可上面准备再放两项,非行政许可方面也准备放两项,另外还有一项是内部调整的事情,这样加起来我们差不多有50%的内容要调整。

[顾朝曦]2013年当中,我们改革、放权的主要是一个大项三个子项。一个大项主要是指的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三个子项就是指全国性社团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这三个事项。

[顾朝曦]2014年我们还要调整一些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要取消两个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个是全国性社团的筹备审批,全国性社团成立前筹备时就要审批,同意不同意你筹备;另一个是假肢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人员的资格注册。还要取消两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一个是涉及到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的审批;另一个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还有一个事项是将烈士评定事项改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这样总共加起来就有6项,总数一共12项,如果这些方案都能落实的话,到年底之前就是简政放权了一半。

[顾朝曦]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两项内容是把以前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成了后置审批。一个是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一个是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我们以前需要事先许可,现在都改成是事后审批,“先照后证”。所以改革的内容还是很丰富,力度还是很大,我们期待着今年的改革目标能够全部兑现完成。

[主持人]刚才部长提到的很多项目都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网友问题也非常多。我先替网友问部长一个问题。

[网友 微风吹过]顾部长,我们看到今天的这个访谈我特别关注的是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领域民政部取消下放了哪些审批制度,会有什么样的成效?

[顾朝曦]社会组织管理方面我刚才讲到了一个大项和三个子项,都是去年取消的,这些手续已经大大简化并且兑现了。再一个就是民政部在做好自身改革、简政放权的同时还在积极地推动和指导地方民政部门把权力该放下去的往下放,能够减掉的尽量减掉。这是我们开展的主要工作。

[顾朝曦]关于成效方面,这些改革措施的出台,降低了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了社会组织办理业务的程序,一方面减少了政府对社会团体内部事务的具体管理,实现了从事前监管转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另一方面也减轻了社会团体负担,推动社会团体改变工作思路、加强自我管理、完善内部治理,促进了社会团体加强自治能力建设,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

[网友 四四]听说现在有些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啦!请问具体是哪些社会组织能直接登记啊?

[顾朝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部正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为落实直接登记,我们正在积极协调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出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四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认定标准》和《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并积极推动地方开展直接登记。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或试行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有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先后出台了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其中,广东、安徽、江苏、浙江、北京等省市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较多,行业协会商会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所占比例较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自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开展直接登记以来,全国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约3万个,占同期登记的社会组织40%以上。

[顾朝曦]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推动的方式,推动直接登记工作的发展。对国家迫切需要的,对社会和人民群众有益的社会组织,优先予以直接登记。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社会组织,积极培育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对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推动社会组织全面稳妥发展。同时,我们将大力推动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基层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公益活动、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作用。

[网友 断线木偶]顾部长,我反映个情况!现在有些社会组织行政氛围非常浓,还有的行业协会商会都快变成“二政府”啦!你咋看待这个问题,有啥解决办法吗?

[顾朝曦]当前,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确实存在行政色彩浓的问题,部分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政会不分,难以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对此,中央已经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按照中央精神,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有利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增添新的内生动力。

[顾朝曦]目前,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的要求,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人员、职能、机构、资产、财务等方面,都将会有具体的脱钩措施和安排,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担任领导职务的问题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和规范。当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次深刻的自我革命,需要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逐步推开,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独立运作的法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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