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特殊困难老年人
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四川省、青海省民政厅人事处(社会工作处),各项目执行单位:
按照2014年度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特殊困难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总体安排,各项目应于2015年5月底前执行完毕。为全面总结项目情况,科学评估项目成效,提炼推广项目管理与专业服务经验,民政部决定委托上海东方社会组织与服务评估中心,对所有项目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执行单位认真填报《结项自评报告》(见http://sw.mca.gov.cn“特殊困难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专栏),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dongfangsg@sina.com,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通过EMS寄至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尚未提供项目尾款发票的单位要及时开具发票并随自评报告一同寄送。
二、绩效评估以集中评估为主,实地检查为辅,时间安排在2015年6月中旬至7月底。以省为单位,上海东方社会组织与服务评估中心将分批召集各项目执行单位负责人到省会城市报告项目情况,并查阅财务和工作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据实整理,并携其参加集中评估);同时,抽取每省2-3个项目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将参加部分集中评估与实地检查工作。
三、请各省民政厅人事处(社会工作处)协助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和上海东方社会组织与服务评估中心做好绩效评估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联系人:民政部社会工作司一处,010-58123514、3516;
上海东方社会组织与服务评估中心,曹文晶,18868171865
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2015年5月28日
附件:1.绩效评估资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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