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显成效
2016年上半年,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部署要求,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紧密结合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一、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贯
一是加强法律和政策宣传。采取专门下发通知、在民政网站开辟专栏、推送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知晓度,为扶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浓厚氛围。二是召开社会组织扶贫会议。济南、潍坊等市召开社会组织精准扶贫动员会,省慈善总会召开全省慈善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省社会组织总会召开扶贫工作座谈会,共同推进扶贫工作。三是抓好业务培训。举办培训班,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人员集中学习慈善法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意见等,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掌握工作方法。
二、发展壮大扶贫社会组织队伍
按照慈善法和中央两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组织,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和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继续实行“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登记成立了省社会组织总会,配合省扶贫办登记成立了省扶贫基金会。启用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达138家,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截止2016年11月,全省社会组织达4.6万余个,全省社会组织和全省性社会组织数量分别较上年有了明显增长,进一步壮大了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战的队伍力量。
三、加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的政策引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发布《2016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 210家社会组织入选名录,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提供依据。会同财税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有关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组织享受政策优惠。落实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公布了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录。开展创建全省社会组织创新示范点活动,在全省树立起一批内部治理规范、扶贫能力强的优秀社会组织。将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情况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评估工作对扶贫成效进行重点考评。充分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社会组织扶持,为其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和公益慈善活动提供项目和资金支持。2016年落实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
四、促进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作用发挥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后组织两批社会组织开展精准扶贫活动。今年一季度,组织山东省慈善总会、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前往济南市布谷鸟儿童特需之家进行慰问,捐赠各类物资5万余元。二季度,组织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 、山东省支付清算协会等社会组织前往济南市万德镇敬老院进行慰问,捐赠物资3万余元;山东省网商协会等电商类行业协会与绿星之家助残服务中心建立合作机制,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对接。通过省社会组织总会,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积极参与扶贫攻坚战的倡议书,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公益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如山东省艺术培训行业协会举办“点燃艺术梦想 照亮希望人生”精准扶贫活动,安排符合条件的95名贫困家庭孩子进入协会会员单位进行免费的艺术培训;山东省电力企业协会联合山东省煤炭行业协会共同举办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之光伏项目主题座谈会,围绕采煤塌陷地的综合治理、光伏扶贫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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