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召开民政服务机构儿童社会工作经验交流会

2017-10-16 10:19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0

10月13日,民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发展暨儿童社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社会工作司)、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月13日,民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发展暨儿童社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社会工作司)、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微信图片_20171016101817

会议指出,民政服务机构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民生工作决策部署、服务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的重要力量。加快推进民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发展,有利于促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提升民政兜底保障能力。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民政部门承担的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任务日益繁重,我们要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落实好部党组的部署要求,回应好人民群众特别是民政对象的新期待、新需求。这就要求在服务内涵上有新拓展、服务能力上有新提升、管理水平上有新提高。社会工作在助力民政工作理念提升、队伍发展、能力建设和机制完善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促进社会工作和民政工作的融合发展,对加快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进程、夯实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社会工作和民政工作的融合发展,要注重在理念、方法、力量、服务四个层面进行融合。在理念上,要把发展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作为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的客观需要,将发展社会工作同推进民政业务统筹考虑;在方法上,广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普及,促使民政机关干部、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广大城乡基层社区工作者在本职工作中推广使用社会工作方法;在力量上,紧紧围绕人才培育、岗位开发、机构发展,大力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和社会服务专业化进程,将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融入民政业务发展;在服务上,要实施一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总结提炼服务模式,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民政领域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岗位开发、机构站点建设力度,健全政府购买服务、三社联动、两工协作机制,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思路,推动社会工作与民政业务融合发展。

儿童服务领域是社会工作服务的重点领域,也是比较早发展社会工作服务的领域之一。会议就儿童服务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多措并举推动儿童社会工作发展。要在民政部门所属儿童服务机构中大力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大培育儿童社会工作机构的力度;广泛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带动志愿者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关爱服务;统筹使用各方资金,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场地、设施、资源的优势,为儿童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支持。二是推进儿童社会工作政策落实。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做好儿童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与配备使用、儿童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和服务指导等工作。三是加强儿童社会工作标准化建设。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标准宣贯工作纳入相关培训,并将该指南作为开展服务评估、提升服务质量的依据,发挥好标准对服务的规范和促进作用。四是完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在实务实践中探索完善社会工作介入儿童关爱保护的需求发现报告机制、服务承接机制、服务转介机制,构建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服务支持体系,保证儿童利益最大化。 

  • 关键字
  • 社工
  • 责编:张燕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