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和新未保法对社工介入收养评估有规定

王欣 陶姗娜 2021-01-07 09:40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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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民政部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以宁夏儿童福利院的实践探索为例,看看社工如何介入儿童收养评估工作。

2020年12月31日,民政部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收养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收养评估流程中的评估准备环节,收养申请人确认同意进行收养评估的,第三方机构应当选派2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开展评估活动。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相关内容。

在第六章政府保护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在第七章司法保护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抚养、收养、监护、探望等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社会调查。

下面,以宁夏儿童福利院的实践探索为例,看看社工如何介入儿童收养评估工作。

社工介入收养安置全流程服务

王欣   陶姗娜

自2015年起,宁夏儿童福利院开展以儿童安置为目标的社会工作实务,社工运用专业的理念和方法为国内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提供服务,通过双向匹配,最大程度满足儿童及家庭的需求。

相比传统收养模式,“社工模式”明确要求国内收养工作由社工来做,服务方式整合化,工作视角或方式更专业化,工作内容改变为多专业评估、培训、跟进服务;儿童安置则由个案管理社工持续跟进。

社工介入收养安置服务实践思路为:将社工介入各维属性进行分解和设定,结合国内收养的相关制度及社工服务,设定X轴为介入内容,Y轴为介入流程,Z轴为介入对象(如图1所示)。

图1-宁夏儿童福利院国内收养安置服务三维坐标图

图1-宁夏儿童福利院国内收养安置服务三维坐标图

X轴—介入内容

评估:评估是贯穿整个服务流程的。对儿童的评估,包含评估被收养人是否做好了被收养的准备,如离别情绪的应对和亲子融合适应情况。社工会和预收养家庭沟通,提前收集家庭合照、视频等影像资料,引导被收养的孩子熟悉父母的面庞,也会要求家庭来和孩子进行亲子融合,建立更多的信任和确定。

对收养家庭的评估,是社工在国内收养安置服务中的重点和难点。收养家庭信念是否坚定,能否接纳被收养的孩子,是否能给孩子提供足够的精神支持、爱的陪伴、物质支持等,社工需要在整个收养过程中持续不断地评估家庭的情况,提供持续性服务。

培训:主要是指融合教育培训。社工需要对预收养人进行前后测。通过问卷形式,对预收养人养育、收养法律法规、儿童特点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前测,根据测试结果,开展亲职能力培训,学习养育知识,提高儿童照料水平;与收养家庭说明收养行为的风险、意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收养行为的确定性。

通过需求调查,征集预收养人的疑虑和问题,提供有关法律、政策等各方面的支持,促使预收养人做出理性的收养决定。经过培训后,社工再进行后测,评估掌握程度、实际学习效果,经评估合格后进入到亲子融合阶段。

跟进服务:跟进服务是保障儿童权益的有效措施,社工在整个安置服务过程中最核心的就是跟进服务,不止是教科书上所说的结案后的跟进,而是服务开始后的持续跟进。在国内收养安置的不同阶段,社工扮演的角色也不同,有咨询者、培训者、评估者、协调者、支持者等。如何拿捏与家庭的关系,做到价值中立,如何为被收养人代言,促进他们拥有家庭、拥有未来,这些都决定了跟进服务的内容、对象、焦点、频次、地点等。

整合资源:儿童成长是快速的,不可逆的,而福利机构儿童的生理发展与心理发展更具有差异性、复杂化、不平衡性等特点。家庭在初期接触福利机构及被收养人时需要了解孩子的既往病史、养育经历等。在办理收养登记时,存在迁户、与社区对接疫苗接种等问题,社工需链接与整合院内医疗、康复、教育、养育部门及行政部门,为家庭和儿童提供支持性服务。

Z轴—介入对象

国内收养工作中社工的介入对象分为三个维度:环境、儿童、家庭。

对环境,一方面是硬件环境营造,宁夏儿童福利院专门设置了接待室,用于接待咨询和申请的收养家庭,给予家庭一个安全保密舒适的环境,另一方面是改善与营造人文环境,社工在整个服务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和价值理念,对家庭的资料信息完全保密;

对儿童,医生对儿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及进行相关体检,社工根据孩子的年龄、认知、心理状态等做好被收养前的心理和思想准备;

对家庭,社工要帮助家庭了解收养相关政策,告知被收养儿童的既往病史、被收养儿童的背景资料、年龄及心理特点等,做好收养的准备。

Y轴—介入流程

申请登记:收养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关于收养人应当具备条件的相关规定,提交收养申请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工予以申请登记。

评估告知:社工通知收养家庭补充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件照、体检表、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的疾病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济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收齐审核后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入户评估。

审核资料:社工运用观察法、访谈法和资料收集法,评估家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家庭提出收养申请后,社工要收集相关资料,同时也要和家庭密切沟通,了解家庭的反馈信息,包括收养意愿、动机、职业变动、婚姻状况等。

入户评估:由1名医生、2名社工组成评估组,进入家庭进行入户评估,对收养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收养动机和意愿、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个人成长史、生活方式和习惯、身体健康、对儿童的抚养安排、经验、时间及方式、夫妻互动方式、家庭关系、所居住环境的医疗、教育资源等方面的评估。

在收养关系成立之前,社工通过面谈、电话、网络等形式与家庭保持联系,方法包括观察、访谈、游戏、问卷等形式,持续评估家庭。

个案讨论会:由社工督导及社工组成,社工综合医生评估意见,在评估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国内收养家庭评估报告》,提交至个案讨论会进行研讨、确定。

双向匹配:依据申请家庭的收养意愿及儿童自身情况,进行双向匹配,实行预收养家庭先融合教育培训—后进行机构/家庭融合—再收养制度。收养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收养人配合福利院提交了相关资料,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为最大限度保护被收养人的权益,福利院需要对被收养人尽更多的保护义务,避免因不了解孩子情况而造成的二次抛弃,社工应尽可能详细地收集被收养人相关资料。

匹配前社工应如实将被收养人的成长报告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收养人,内容包括儿童成长史、病情描述等,收养人签字确认后,进入亲子融合阶段。

亲子融合:融合阶段院内提供亲子接触空间,社工和机构内儿童照料者帮助家庭和孩子建立初期的情感联系,通过示范操作给家庭提供相关帮助。社工在预收养家庭与匹配的预收养儿童进行情感沟通时进行过程评估,记录家庭是否接纳儿童、儿童与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依恋关系建立情况、儿童和家长互动情况、家长照料儿童能力等方面。在这个阶段,社工结合《预收养人融合期自评表》《机构内儿童照料者评估表》《收养融合期评估表》,出具评估结果。

收养登记:社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作收养材料,配合省民政厅做好收养登记工作,整理装订档案。

跟进回访:社工在收养手续办理后,对收养家庭提供至少半年的跟进服务,需协助家庭办理转户手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预防接种证对接手续等。在跟进过程中如家庭出现育儿问题,社工需链接院内资源为家庭提供支持性服务。跟进服务弥补了被收养人的后续保障性措施的缺失,是保护被收养人权益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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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段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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