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刘丽红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发力之年,天津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推出8项服务措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出“零跑动”全流程网上办理社会组织审批登记服务、建设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赋能平台、建立服务社会组织专家智库、开展社会组织多彩公益项目等8项服务举措,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营造社会组织法治环境。高压态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62个、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437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法治环境。
以训代会,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围绕能力提升主题,采取以训代会、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社会组织面对面、新成立社会组织恳谈会、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执法案件复盘分析会、社管大讲堂等系列专题培训,全年开展51场次,受训人员3247人次。
党建引领,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通过开展“党旗领航·聚力发展”系列活动,引领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发挥四个服务作用。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中,全市196家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和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5204.03万元,惠及企业13168家;在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中,全市社会组织积极与西藏、新疆、甘肃、青海等西部地区对接,认领乡村帮扶项目96个,帮扶资金1854万元。
(作者系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奋进新时代 阔步新征程
庄 侃
广东省民政厅以党建为引领,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发挥作用为目标,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2021年,广东省民政厅部署全省社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印发《省社会组织党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行动》。通过开展各项专项行动,规范社会组织运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3877家,查处非法社会组织291家,关停非法社会组织网站35个、公众号9个,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78名,追缴赃款赃物价值710.5万元。引导全省社会组织通过减免、降低、规范收费共减轻企业负担2.77亿元,惠及6.5万家企业。在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捐赠超过1.4亿元,参与消费帮扶资金近2000万元,26家省级社会组织对接援藏援疆项目16个,投入资金400多万元。
“十四五”时期,广东将以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标对表,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一是制订“三张清单”,即监管内容清单、行业监管部门职责清单和监管制度清单,强化行业监管覆盖。二是提高“四种能力”,即提高社会组织政治定力、自治能力、动员能力和服务能力,完善社会组织品牌建设标准和制度,倡导树立行业社会组织品牌,创建基层社会治理示范样板。三是实现“五项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实施动态监管;紧盯重点领域和敏感组织,实施分类监管;推动联合惩戒,实施信用监管;加强横向协作,实施综合监管;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实施联动监管。
(作者系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社会组织是参与 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李旭丹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社会组织是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2021年,江西省兴国县高度重视社会组织作用,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唱戏”,为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搭建平台。全年累计引入十余家社会组织,累计募捐慈善款物近2000万元,为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源支持。
依托中国扶贫基金会“活水计划”项目和腾讯公益平台,将社会组织、慈善事业有机统筹,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以第六个“中华慈善日”为契机,举办了“模范兴国”慈善晚会,线上线下共募集慈善资金近900万元。
北京字节跳动公益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北京新民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中心联合发起助老公益项目“银杏家园”,在兴国县投入资金50余万元建设了3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同时,该项目还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增强防范电信诈骗意识。
上述活动为县里引入了宝贵的慈善资源,培育了一批基层社会组织,增强了自我造血能力,为建立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兴国县将继续解放思想、开智谋远,以更大的气魄和决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为兴国县乡村振兴注入更多的“源头活水”。
(作者系江西省兴国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社会组织参与 乡村振兴大有可为
邓国胜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我国确立了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的战略目标。这一方面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提出了时代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巨大机遇。
在这一背景下,民政部发布《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组织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更是为我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法律保障。不过,到目前为止,我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数量还不多,真正有专业能力、有创新模式的更少,这就需要广大社会组织能够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之中,并不断提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创新模式,为我国实现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 治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徐家良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基石,而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提供着满足公众基本需求的作用。在基层治理中,社会组织通过公众自发组织各种类型社会团体的方式满足公众联谊交友健体的基本需求,体现出和谐友爱的社会风尚,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的作用不可或缺。
区域协同和乡村振兴是维系区域发展均衡和缩小贫富差别的重要举措,社会组织提供信息沟通、捐赠赋能、技术赋能等各方面的服务,推动信息低频道向中频道和高频道变化,形成信息同频道的交流合作,有助于保持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生活水平的同步性和整体能力的提升,进而减少矛盾与冲突,实现共同富裕,助力完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远大目标。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
短视频,打通乡村振兴“线上最后一公里”
杨 洁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之年。回望过去一年,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不乏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包括短视频在内的互联网平台,有幸成为乡村振兴的见证者,也是身体力行助力乡村振兴的参与者。
乡村大地,大有可为。“回农村创业”成了很多年轻人的新选择。借助“内容电商”产品特质和多元化内容生态,短视频正在帮助乡村实现数字化转型,带动乡村农产品上行和乡村文旅产业发展。过去一年,抖音“乡村振兴”相关话题视频播放量超过22亿次,抖音农村视频总获赞量129亿次。短视频,正在打通乡村振兴“线上最后一公里”。
在短视频内容电商助力下,“山货”更好地“走出去”。抖音电商和字节跳动公益推出的“山货上头条”助农项目,持续帮助乡村电商人才发展和成长。
短视频也在让外面的游客“走进来”。在抖音“三农”创作者“黔东农仓”和“古村乐乐”的影响带动下,位于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大山深处的古村“焕河村”,迎来了“高光时刻”,两个月接待游客数超5万人次,有效带动当地文旅产业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促进村民增收。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无论是农产品上行还是推广乡村文旅,核心离不开农村经营主体的全方位提升。北京字节跳动及旗下产品,发起“新农人计划”和“乡村守护人”等一系列乡村人才培育计划,聚焦乡村人才发展,通过资源支持、运营培训、创作指导等方式,持续发掘、孵化本地乡村创作者等“带头人”,推动乡村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北京字节跳动企业社会责任部总经理、北京字节跳动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
2021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
为更好地盘点2021年度工作,展示社会组织风貌,激发和引领广大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按照“突出政治性、体现重要性、注重导向性、兼顾全面性”的原则,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出“2021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以时间为序)。
习近平多次致信有关社会组织重大活动,表达对社会组织的高度重视并提出殷切希望
2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上海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百岁老战士们的回信中强调,多讲讲党的故事、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仰、勇敢斗争。4月2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开幕式上以视频方式发表题为《同舟共济克时艰,命运与共创未来》的主旨演讲,倡议亚洲和世界各国回应时代呼唤,携手共克疫情,加强全球治理,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向不断迈进。6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上海合作组织民间友好论坛致贺信。习近平指出,希望各方秉持“上海精神”,坚守初心,同舟共济,守望相助,深化合作。要发挥民间外交优势,拓宽各国人民心灵沟通渠道,为上海合作组织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多个社会组织集体和个人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全国“两优一先”评选中获表彰
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表彰1982名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以及1501个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社会组织领域共有1名楷模、23名个人、20个集体上榜。
6月29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青岛市辣椒产业商会党委书记郭培正等5人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宁波市北仑区红领之家社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陈军浩等7人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淮南市新四军研究会党支部等5个社会组织党支部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民政部开展多个专项行动,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为企业减负
3月20日,民政部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17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同步会同2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专项行动期间,民政部门共核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3852家,其中取缔600家,劝散1448家,自行解散203家,引导登记544家,曝光111批次1057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的生态空间、全面增强了社会各界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月至10月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通过减免、降低、规范、查处、通报等措施,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现象。
7月30日,民政部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国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作用凸显
4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为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推进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其中提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
此前的2月10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提出“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发布,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7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意见》强调,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
民政部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传承在长期奋斗中构建起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9月3日,民政部发布通知,于2021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表彰并宣传推广一批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先进社会组织,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自觉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更加主动担当作为,作出新的历史贡献。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9月7日,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此举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民政部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及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9月9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过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完善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2月2日,民政部为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结合社会组织评估实践,制定《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实现以评促建,有效发挥全国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民政部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
9月30日,民政部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社会组织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动我国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安排。
长三角社会组织协同发展
10月27日—28日,2021长三角社会组织协同发展大会暨第二届江苏省社会组织展示交流会在江苏苏州召开。作为长三角地区首次搭建的社会组织合作交流与资源对接平台,活动吸引了长三角地区21个城市的400余家社会组织参会,展示风采、交流经验,共商共建长三角社会组织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共同谋划和推进长三角地区社会组织协同发展,助力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推选活动发起单位: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北京万众社会创新研究院、《中国社会组织》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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