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非常”精准帮扶“非常”少年

2016-05-09 10:37   中青在线 投搞 打印 收藏

0

帮扶一个未成年人,如果办法不得当会产生相反的效果,甚至把他们越推越远。所以一定要用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海淀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专业的司法社工开展服务。单纯凭爱心是不能很好完成权益工作的。没有专业队伍支撑的权益工作就是一句空话。

“今天邀请小田参加微型景观活动,但是最近他生病了,也没看书学习,说先不参加活动了,要忙着学习。问候了他一下,他也希望我放心他的学习,我也就没多说什么,下次再问问他工作的事。”2015年10月15日,任建雄在小田的个案帮扶档案中写下这样一篇服务记录。

2014年8月15日,这份个案帮扶档案“立案”时,案主小田正“宅在家里”,“一个人能喝一瓶白酒,还不会醉”。由于学历低,也没有固定工作,小田总是觉得“社会不公平”。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经过任建雄一对一的帮扶,小田考上了高起本,而帮扶档案中的服务记录仍在更新。

任建雄是北京市海淀区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务中心主任。在海淀区,每个个案负责人都是“专业的”。“我们做的是改变人的工作,有效性是最重要的。如果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但没有达到权益维护和促进发展的效果,对于资源就是浪费。”团海淀区委副书记尹鹤灵说。

作为2013年10月开始的共青团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团海淀区委承担了推进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法制化进程、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有效运转、完善青少年权益工作考评机制三个方向的试点任务。在尹鹤灵看来,这三个方向涉及的机制、队伍、服务,正是青少年维权中的“等边三角形”。

多方联动,机制建设落到实处

2013年,轰动一时的“李某某”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在此之前,“万能的网友”已经把“李某某”的个人信息调查的清清楚楚,尽人皆知。然而,虽然触犯了法律,作为未成年嫌疑人,“李某某”的个人信息本不该被泄露。

据了解,涉诉未成年人信息被暴露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不止存在于“李某某”案中。而公开涉诉未成年人信息,对未成年人未来回归社会无益。新《刑事诉讼法》中也有“不公开审理”以及“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等条文,明确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海淀区一位人大代表专门撰写了提案,海淀团区委便借“办理提案”的由头,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召集在一起,共同商议,最终决定委托海淀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负责起草《海淀区涉诉未成年人信息限制公开工作办法》,以地区行业内部自律性文件的形式,让国家法律法规“落了地”。这次多部门合作的成功尝试也由此固定下来,形成了海淀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各部门定期申报议题。

2015年,海淀区某体校发生了性侵案件。事发后,被性侵的女孩提出转学的要求。但是由于学校的特殊性,她只能转到上级体校,涉及跨区转学。在联席会上,海淀区检察院提出了这个议题。由于无法在海淀区层面解决,团海淀区委决定启动“三级联动机制”。经过团北京市委和北京市体育局进行协调,最终帮女孩顺利转入了新的学校。“针对每个具体的个案,首先由街道乡镇等发现个案并进行初步解决,区级联席会整体统筹协调,无法解决的再上报。机构的有效运转,是三级联动机制发挥的作用。”尹鹤灵说。“在做机制建设方面,注重制度文本建设的同时,要落实到具体个案的解决上来。这就要依托三级联动和区级协调平台,这两个办法的核心都是共青团。”

为了更好地推动制度建设,海淀区还探索在公安局预审大队里成立未审中队,专门有一批民警来办未成年人的案子。随后,专业社工入驻,配合警方仿照香港实施“警司警诫”制,对涉罪未成年人施行警诫并进行监管。“海淀公检法部门创新的意愿非常强烈,所以我们工作就比较轻松,共青团有时候反而是被他们推着走。”尹鹤灵笑道。

“模块化”破解观护难题

切羊肉片和调火锅底料,是小苏在火锅店学到的新手艺。这个16岁的小伙子看起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学徒工,只有老板和师傅知道他的“真实身份”。2015年,小苏因为盗窃罪被抓,海淀区检察院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的方式,把小苏安排在金源福城餐饮集团旗下某火锅店——团海淀区委设立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目前,海淀区已有12家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每年,有60名左右涉诉未成年人会走进这些观护基地,重新寻找自己的未来。

“社会观护”,是指公检法等行政机关结合教育、民政等部门,以及观护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保护、帮教和矫正的有关活动,是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有效途径。然而“社会观护”概念的落实并没那么简单。把这些需要观护的孩子放在哪儿?谁来管?谁掏钱?

团海淀区委和海淀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的同志组成一支“小分队”,开始在海淀区内寻找能够接受对未成年人进行观护的单位。小苏所在的金源福城餐饮集团成立了海淀区第一家观护基地。在这里,小苏和其他人同工同酬同待遇,和工长一起吃住。团海淀区委还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购买了专业社工机构的社工服务。社工、检察官和火锅店老板形成了三方观护小组,定期碰头,了解小苏最近的表现。今年2月,小苏顺利通过8个月的观护期,现在浙江一家企业打工。

去年年底,海淀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北京市海淀区涉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的工作办法》,规定针对每一个被观护对象进行档案管理,并建立观护工作组。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大家发现这个办法“太宏观了”,具体落地时还是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一个孩子一年到底花多少钱?到底需要多少项服务?

于是,团海淀区委又出台了具体的工作运行办法,创新提出“模块化”概念,包括“生活服务”“教育服务”“心理服务”“发展服务”4个模块。“以6个月观护期为例,孩子过来,先看有没有地方住,没有的话加载一个生活模块。一个床位一天多少钱,吃一顿饭多少钱,乘以180天。然后解决心理问题,一次心理辅导多少元,每个月两次,乘以6个月,等等。有了细化的经费需求,再面向市场进行招标,由专业的社工机构承担观护任务”。

在4个模块中,“生活模块”往往是最大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团海淀区委依托超越、睿博等社工事务所,成立了青少年危机介入管理中心。“在中心有床位,可以做饭,这就解决了生活模块的问题。”尹鹤灵说。

目前,12家观护基地,包括9家企业,3家专业的社会组织。一次,尹鹤灵带着公检法的同志走进一家企业,他准备了一堆话,准备“掰开了揉碎了给老板讲成立观护基地的意义”。没想到他刚一开口,老板就说:“你不用讲了,我懂,就是在孩子小错酿成大罪之前干预一下,让他们回归正途,这个我们愿意干。”这件事让尹鹤灵十分感动。“他们能够意识到社会治理要刚柔并济,这是很重要的。”

个案帮扶“一人一套办法”

尹鹤灵刚刚接触小莹时,她还在上小学。当军人的父亲突然生病去世,小莹和母亲相依为命,家里生活每况愈下。一系列变故让小莹变得自我封闭,很排斥与人交往。社区青年汇的社工发现,这个曾经在活动中“非常活泼”的孩子不来参加活动了,便报告了街道团工委。团工委书记进行核实后,又将情况上报给团海淀区委。

目前,海淀区个案发现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案主自己求助,二是依托海淀区92家青年汇的社工,三是通过组织途径上报。”尹鹤灵说,“目前情况很喜人的,主动求助的人越来越多了。”

目前,小莹已经顺利地升入初二,成绩不错。在小莹身后,一支专业团队正在“偷偷地”为她提供支持。而在这支专业团队背后,又有北大社会学系的教授担任社工导师。“在每个社工背后,我们都配备了行业内的权威学者,对他们进行辅导和督导。”尹鹤灵说。

目前,团海淀区委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等合作,研究制定了一套个案帮扶档案,每年帮扶对象有40~60个。

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尹鹤灵深知,权益工作需要极强的专业性。“帮扶一个未成年人,如果办法不得当会产生相反的效果,甚至把他们越推越远。所以一定要用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尹鹤灵说,“比如合适成年人,有的地方组建一支队伍,由退休老教师、热心律师等热衷于公益事业的人组成。但海淀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专业的司法社工开展服务。单纯凭爱心是不能很好完成权益工作的。没有专业队伍支撑的权益工作就是一句空话。”

目前,团海淀区委与超越社工事务所、睿博社工事务所、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以及团海淀区委培育的彩虹之家等专业机构都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团海淀区委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金额超过100万元。

在尹鹤灵看来,新时代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了新的内涵。权益工作绝不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该形成政府兜底、青年发展、社会治理三位一体的架构。“要建构青少年的社会支持体系,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重新发展。”他说,“这一个一个人,都是社会治理中可能出现隐患的点,所以青少年维权也是为社会治理做一些预判性工作。”

  • 关键字
  • 帮扶
  • 责编:郭华峰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