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民政部举行“民政部大讲堂”,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陈佳林副主任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做专题授课。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主持,并对下一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贯工作提出要求。
陈佳林副主任围绕修改思路与亮点、主要内容与民政工作关系等,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全面解读。
高晓兵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也是民政领域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民政部门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高晓兵强调,民政部门要切实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一要加快推动协调机制建立。抓紧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方层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好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作用。二要加强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对现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修改或者废止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冲突或者不一致的内容。结合贯彻落实民法典,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指导各地尽快推动本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形成上下衔接的法规体系。三要确保法定职责落地落实。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提质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做好设置未成年人保护专人专岗、建立相关未成年人信息档案、强制报告等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四要推动法律规定深入人心。结合工作实际,将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驻部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部机关全体公务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全体人员和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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