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2013-12-22 14:58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委员会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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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通过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委员会章程(草案)》、《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委员会会费收缴和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等文件,选举产生了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主任、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委员会 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民政部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民发〔2009〕145号)要求,充分发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重要载体和阵地作用,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12月21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百富怡酒店召开。

中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委员会前身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理论宣传工作委员会,2013年经民政部批准更名成立,是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二级机构。

大会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蓬奇主持。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陈倚向大会做了工作报告。报告简要回顾了理论宣传工作委员会在孵化培育、示范引领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在中西部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青藏高原等欠发达地区、东中部城乡发达地区,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点项目,积极推动社会工作实务体系建设;多次组织专家学者深入调研、举办行业高峰论坛和培训,积极开展本土化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同时展望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目标,即:以促进社会工作及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社会发展为目标,整合社会资源,培育建设本土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搭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探索本土化社会工作实务体系,为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专业化水平,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会通过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委员会章程(草案)》、《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委员会会费收缴和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等文件,选举产生了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主任、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中央党校原副校长、中直机关侨联主席李君如当选为主任;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陈倚当选为常务副主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陆士桢、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社长兼总编辑谢春涛、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刘静林当选为副主任。大会还宣读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聘任副秘书长南燕为委员会总干事的决定。

最后,新当选的委员会主任李君如做了精彩的发言,他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出发,强调委员会成立的“时机重要、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委员会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尤其是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活力;提出要尊重并发挥理事会的作用,着重提升委员会的对外服务能力和内部治理能力,共同推进全国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

各地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会员代表,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西城区委社会工委、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办等政府部门负责人,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建筑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家,中国社会出版总社、江苏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共近7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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