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失能老人照护有望得到保险保障

2015-04-16 16:51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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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保险产品,而是试图将商业保险与社会服务实现无缝链接的一个市场化的服务保障项目。类似的保障项目在国外有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在国内则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商业性大病保险的链接。

建立失能老人的“护”联网

建立失能老人的“护”联网

作者:王方琪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目前,我们正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准备推出以完全失能为保险保障范围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细节问题正在探讨中。”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4年9月,中国社科院联合南京大学、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等单位,在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长沙和哈尔滨等6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就“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进行了社区居民和老年服务机构调查。调查得到了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康复医学工作委员会、中国医疗康复社会工作协会(筹)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持。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介绍,课题组得到的统计结果显示,老人出现完全不能自理状况的平均年龄为79岁,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到去世的平均时间是44个月。

课题组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保险方案设计的基本思路,对保险方案进行了初步计算。目前已经形成了调查报告。

“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保险产品,而是试图将商业保险与社会服务实现无缝链接的一个市场化的服务保障项目。类似的保障项目在国外有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在国内则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商业性大病保险的链接。”唐钧表示。

据介绍,需要有一个操作平台,实现市场化的保险公司和准市场化的老年服务机构的链接,还可以将其他的老年服务,如康复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以及与各种老年用品有效地串联到一起。进一步发展,也有可能形成一个以老年长期照护为核心的“护联网”。在这一平台上,保险公司负责对应的保险产品设计和营销,用保险的方式筹集资金,并通过投资运营使资金保值增值。

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将是一个真正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目前市场上的所谓长期护理保险都是以现金给付为承诺,而此次推出的保险方案则以提供长期护理服务为兑现承诺的最终手段。

据悉,在对该保险产品只有简单表述的前提下,有50%以上受访者表示了购买意愿。

“为了达到用服务兑现承诺的目标,需要建立一个老年服务机构的全国性联盟,在投保的老人完全失能时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计划,国内若干优质老年服务机构负责人组成一个委员会,下设两个专家组,一个专家组研究确定入盟机构的资质条件,遴选标准与入盟的程序;另一个专家组研究制定完全失能老人的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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