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小华:“司法社工”守护迷失的青春

2016-02-15 10:31   民主与法制时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0

在人们眼中,席小华与严肃死板的公检法人员不同,是一位充满人文关怀的老师和学者。她以社会工作者独有的胸怀和爱心,守护着迷失青春的孩子们。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席小华曾经也是一名科班出身的法律人,有着过硬的法学功底。

“下午讲完课,互动提问中绝大多数都是问社会工作的。”1月7日凌晨3点半,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席小华收到了好友杨新娥的留言,以及朋友圈上的点赞和笑脸。

此前一天,全国检察机关未检业务培训班正式开课,来自全国各地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218名检察官开始接受业务培训。

“社会工作介入未检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是培训班开设的第一门课程,席小华是这个学科的开拓者,也是培训课程的主讲人。

尽管学员们都已在未检工作一线从业多年,然而席小华所提出的“社会工作”进入检察机关的合作模式,对大多数检察官来说仍然是一个新鲜的概念。

已经与席小华在司法社工领域合作了6年的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杨新娥,主动承担起了经验交流与答疑解惑的责任。一天的授课与交流下来,218名检察官记住了席小华,也记住了司法社会工作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从2003年进入社会工作系攻读博士学位,到今天利用社会工作优势进驻司法机关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帮扶项目,席小华已经在司法社会工作的路上走了十多年。

助人自助,

社工与司法的需求对接

在人们眼中,席小华与严肃死板的公检法人员不同,是一位充满人文关怀的老师和学者。她以社会工作者独有的胸怀和爱心,守护着迷失青春的孩子们。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席小华曾经也是一名科班出身的法律人,有着过硬的法学功底。

“做司法社工研究和实践其实与我的学术背景有很大关系。”席小华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她曾经专注于犯罪学中未成年人犯罪领域的研究工作。

席小华发现,从法学角度去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现象,只能得出相对应刑事政策、刑事司法制度的改进意见。然而,防患于未然的社会预防与干预并不是法学工作者所擅长的。

2003年,首都师范大学组建社会工作系,调任该系的席小华惊喜地发现社会工作的核心理念、知识训练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的延伸、深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法学领域没有找到的方法论在社会工作领域找到了,但社会工作毕竟是个业务性的学科,还需要有平台进行实践。”席小华说。为此,她带着社工的专业和理念先后走进了社区矫正中心、未管所、工读学校等。

2009年6月,在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研讨会上,席小华认识了在海淀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杨新娥。

“当时我在会上提出了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需求和困境,而席小华也介绍了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等。我发现我们的价值观非常契合,于是就主动跟她认识了。”杨新娥回忆说,当时决定与席小华在司法社工领域开展合作,但是怎么做双方都没有思路。

于是,席小华带着6个实习生来到海淀检察院进行实验。最初实验的3个案例取得了非常圆满的效果,杨新娥激动地说:“未检工作的核心是教育挽救未成年人,让他们回归社会,而司法社工做了检察院没有做也不好做的。”

2009年9月,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正式成立,探索出的4+1模式明确指出依托司法社工进行未成年人帮教,教育感化未成年人,这才使得席小华的实践落了地。

质疑与非议的重重困境

“做社工研究的老师也会有很多想法,认为我这是不务正业。有些人会多想,觉得这中间有个人的利益。”面对外界的质疑和非议,席小华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只是随着司法社工的工作开展,摆在面前的三个实际困难却让她犯了难。

首先,在司法领域开展服务,社会工作者面临着身份合法性的质疑。

“法律人是非常讲依据和规则的群体。由于司法社工是一个开拓产物,而学生们当时还没有毕业,没有考取社工师资质,国内检察院、法院等机构也没有社会力量介入的先例,我们只能模糊化边界,打着法不禁止则可行的牌子,用实际行动证明社工存在的必要性。”席小华说。

除了合法性质疑,席小华面临的第二个困境是业务对接的专业性。

专业社工由于法律知识与背景的匮乏,在与海淀检察院进行合作的过程中,许多社工不知道如何与检察官沟通。检察官也不了解司法社工的作用与专业优势,无法很好地展开未成年人帮教的合作。

与此同时,司法社工不同于普通的社工,他们的服务对象并不是普通的社会弱势群体,而是有偏差认知和行为习惯的未成年人,帮教他们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这对社工的价值理念形成了较大的挑战。

为此,席小华一边宣传协调社工在公检法机关的作用,一边带领学生们提高业务素质。6年来,在海淀检察院进行的1200多个案例都得到了很好的效果。

最后,新开拓领域必然面临资源性困境。

“大学老师不善于社会交际,很多问题是我没有提前准备好的。”想起创业之初的艰难,席小华不禁感慨万分。

团队在组建之初,由于经费一直没有到位,席小华就用写书的稿费给孩子们开工资。

通过多方寻求支持,申报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尝试项目,使得海淀区政府出资购买了首师大司法社工的服务。

2012年,首都综治办、团市委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司法社工经验,16个区县得到了全覆盖。席小华的团队也得到了团市委的肯定,获准注册成为社工NGO组织。

案主与社工的共同成长

席小华的社工事务所取名叫做“超越”,这个超越并不是为了和谁去比拼争抢。超越,是助人超越,助他们自己超越。

看社工服务案例报告,是席小华最快乐最感动的事。作为督导,她要给社工们指导和评价,许多案例都使她深受触动,不禁掉泪。

在点评一位社工帮助犯盗窃罪的未成年人重新适应社会过程中,席小华写下了这样的评价:本案社工对小草(当事人化名)身上所展现的优势与潜能大加赞赏,而且自己对小草的肯定及时反馈给了小草,让她能够充满自信地面对未来的生活……我们看到的结果是:小草不再逃避困难,而是开始勇于承担责任,并用自己的行为弥补自己的过错,重新承担起自己对家人、对社会的责任……小草的转变令人欣慰,而社工始终坚持“相信案主能够转变”的基本价值观,并通过“积极挖掘案主内在的积极力量”促进这种改变的专业能力同样令人欣慰。

时任小草案件经办检察官的程晓璐对小草作出不起诉宣告,小草对她说:“谢谢检察官,让社工走进我的生命,让我知道原来生活可以这么美好!”

很难想象,就在社工介入前的几个月,小草还因生活的困窘有过自杀的念头。

自我与社会的价值认同

如今,在北京的16个区县,司法社工已经延伸到公安、检察院、法院,形成一条龙涵盖。

“全程的社工陪伴,最大化体现了少年司法人性化原则,儿童权利最大化原则,理清偏差的行为习惯,提供人文支持与关怀。”席小华说。

“在公安阶段,社工主要工作是提供合适成年人陪伴和羁押必要性评估。除非特别必要,不得羁押,还有违法不犯罪的未成年人帮教,青少年犯罪预防;在检察院阶段,主要是做社会调查报告,帮助检察院全面了解孩子的成长经历、背景、生活情况,对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回归社会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再犯可能性风险评估;在法院阶段,主要是庭前教育,用个案管理模式,从公安到检察院再到法院,帮教一直在介入。”席小华说。

杨新娥告诉记者,全国未检检察官有一个微信群,每当席小华有新的理论著述,她在群里说一声,这本书就必定会遭到“疯抢”,网上断货是常有的事。

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嵇昆梅是通过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认识席小华的,现在她担任着首都师范大学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的首席顾问。

她谈到,社工进入司法程序是大势所趋。“法官妈妈”尚秀云这样的帮教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法官、检察官的手不能伸得太长,帮教感化未成年人还需要专业力量介入,那就是司法社工。

席小华将自己比作一个修渠人。她说,大学老师的两个工作任务,一个是教学,一个是科研。科研就像找水挖井,而司法社工的实践相当于将水从井里引出了,用于生产和灌溉。

前不久,席小华荣登2015年度“北京社会好人榜”,北京市法学会也对她的工作给予了嘉奖。席小华表示,荣誉都是过去的,未来将继续致力于司法社工的普及与探索,愿司法社工能够在全国广泛推广,保护帮助迷途的未成年人,让他们做个好人。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