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检察院首次引入司法社工帮教失足少年

2017-04-01 10:32   福建法治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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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让我认识了社工姐姐,原来帮助别人真的是一件很开心的事!”近日,明溪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吴丽雪收到失足少年小刘的微信,听说小刘已经开始新的生活,吴丽雪无比欣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1日讯  “感谢你们让我认识了社工姐姐,原来帮助别人真的是一件很开心的事!”近日,明溪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吴丽雪收到失足少年小刘的微信,听说小刘已经开始新的生活,吴丽雪无比欣慰。

16周岁的小刘曾让父母家人伤透了心。原来,小刘来自泉州安溪,因学习成绩不好,早早便辍了学。父母疏于管教,小刘渐渐染上社会恶习,还结识了一些所谓的“好兄弟”。2016年1月12日,在“好兄弟”的引诱下,小刘参与实施电信诈骗,涉案金额达16980元。

被三明警方抓获后,案件很快被移送到明溪检察院未检科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吴丽雪了解到,小刘因法律意识淡薄且缺少父母的关爱教导,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很难理性地区分是非对错,本着教育、挽救的方针,她建议法院对小刘判处拘役缓刑。

“从小刘过去的表现和社会关系看,他的本性并不坏。但是,青春期个性叛逆,极易在他人的引诱下再次犯罪,如果能对他进行有效的帮扶,也许他可以很快改变。”检察官吴丽雪决定对200公里之外的小刘开展帮教工作。

可异地帮教谈何容易,一方面,路途遥远,帮教措施难以落实。另一方面,无法进行跟踪评估,不能及时了解小刘的思想动态,很难“对症下药”。“能不能把小刘交给当地的青少年帮扶中心,让他们代替我们去开展帮教工作呢?”想到这,吴丽雪紧锁的眉头顿时舒展开了。

很快,吴丽雪就联系到了小刘所在社区的专业化社会公益组织——安溪县茶乡公益协会,在实地走访了解该机构的职责,综合考量评估该机构的帮扶能力后,明溪检察院决定将此“重任”予以委托。

随后,检察院对小刘的基本情况出具评估报告、列出服务要求和帮扶计划,社工们就开始了对小刘的“全方位”帮教。他们为小刘建立帮扶档案,并把他安排到安溪镇官桥镇新春村“爱心妈妈之家”的帮教基地里,一方面为小刘安排国学、人文、心理和法律等课程学习,享受文化和法律的熏陶。另一方面让小刘参加各类社区服务、义工劳动及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提升他的社会参与感和责任感。

“我们全程远程跟踪小刘的心理辅导,得知社工们对小刘进行心理自测和卡特尔测试,还对其父母进行养育方式测评和家庭环境测评。”吴丽雪介绍,通过测评,社工们了解到小刘的心理原型和家庭问题,然后对症下药,开展心理辅导工作,效果显著。“在办案过程中,他不怎么爱说话,对我们检察官有些抗拒,但是在社工老师面前,小刘愿意敞开心扉,诉说自己的想法,谈论自己的梦想。”吴丽雪信心满满。

在多方努力下,经过3个月后,小刘的学习、生活发生了大变样。

记者了解到,这是明溪检察院首个集异地帮教和司法社工介入检察工作于一体的案例。“将这种专业化的司法社工引入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不仅有效发挥司法社工的专业素养及亲和力的优势,使失足少年更容易放下心理负担和顾虑,真心接受教育改造,也缓解了未检工作的帮教压力,让未检干警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案件办理上。”该院检察长廖才玉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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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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