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4+X”教育模式 引入社工帮教套餐

2017-08-18 10:12   钱江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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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社工辉辉老师言辞恳切地说出这样一番话时,被告席上的少年晓同(化名)早已泪目——这是近日秀洲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庭审过程中开展法庭教育的一幕。

“假如你是一名父亲,你希望自己的孩子是怎么样的?我来替你回答,你肯定也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个听话、懂事、能替父母分忧的好孩子。”当社工辉辉老师言辞恳切地说出这样一番话时,被告席上的少年晓同(化名)早已泪目——这是近日秀洲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庭审过程中开展法庭教育的一幕。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可以邀请诉讼参与人、其他成年亲属、代表以及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参加。于是,从办理未成年人晓同盗窃一案起,秀洲区检察院开始探索在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法定代理人四类主体以外,引入社工参与的4+X庭审教育模式,提供“私人订制”帮教套餐。

从审查逮捕阶段开始,秀洲区检察院就委托嘉兴市芯悦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对未成年人晓同开展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社会调查,运用“人在情景中”的社工理论,围绕晓同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养育方式、过往表现、犯罪原因等方面,亲历晓同家里及周边入户走访,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邻居、老师进行深入谈话,并入所对晓同开展了心理测评,运用理性情绪治疗方法,为晓同进行心理调适。

据悉,这是秀洲区检察院引入专业社工对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后的又一创新探索。该院自去年创立“悦然花开”未检品牌以来,通过财政购买专业社工服务帮扶涉罪未成年人项目,由专业社工作为重要帮教观护参与主体,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30余人次,心理测评和调适50余人次,对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的失足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帮教80余人次,成功助力10余名涉罪少年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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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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