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厦门出台政策,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的社会工作者发放补贴,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领取0.5万元、1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工作补贴。
申领对象为:
2017年7月10日及之后,首次入职厦门范围内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就业满一年的社会工作者。
申领需符合一定条件,比如:
所在机构的性质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所在机构能稳定承接项目,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社会工作者还需承诺自获得补贴之日起继续在厦门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一年以上,且以往在诚信服务等方面没有不良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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