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生活怎么来——广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观察

2019-10-14 09:45   广西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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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寨村是广西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缩影。从保障群众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制度,到成立党群理事会、农事村办、村务公开等,一系列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和做法,正在八桂大地生根开花结果。

金秋时节,广西宜州区合寨村,洋溢着喜迎国庆的氛围。村委主任兰锋西装革履,精神十足地向慕名而来的参观者介绍:20世纪80年代初,我们村成立了新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由此掀开了“村民自治”新篇章……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兰锋说,几十年来,合寨村凭借“村民自治”这个传家宝,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村民们过上了富足安康的幸福生活。

合寨村是广西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缩影。从保障群众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制度,到成立党群理事会、农事村办、村务公开等,一系列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和做法,正在八桂大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家有事大家帮

“一家有事大家帮”,这是合寨村早已不成文的规定。

“这家出点力,那家舀点米,事情就办起来了。”兰锋说。发动村民互帮互助的,是合寨村村民议事会。成员由村民不记名投票产生,在村委领导下,“议”着村里的大小事情。

“议事会有着更贴近村民生活的优势,更能体现村民互帮互助的团结精神:哪家房子坏了、电不通了、水管漏了,找议事会准没错!”兰锋说,合寨村党总支把村务决策权交给群众,决议公开,结果公开,赢得了村民信赖和支持,36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刑事案件。

这样和睦的景象,在广西基层俯拾皆是。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以“三心三治一守”为载体,倡导全县人民崇尚忠孝心、敬畏心、互助心,实现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做到人人守规矩,实现平安共建共治共享。

“对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不‘大包大揽’,而是划清‘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的边界,让基层自治组织回归村民居民自治本位,让村民居民参与同其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事务,达到自我提高和基层善治。”恭城瑶族自治县县长黄枝君说,政府主要做好监督,确保基层自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开展,引导基层自治自觉接受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

在“三心三治一守”规范下,恭城各村屯立有村规民约、办有老人协会,红白喜事专人操办,团结互助、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的良好风尚成为常态。各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既呈现“遍地开花”,又呈现“一村一品”:栗木镇常家村将族谱家训融入活动中,成为基层善治的典范;嘉会镇泗安村倡导“马上办、连夜干”,举办“微马”比赛、刨柿节等活动,成为脱贫示范村;西岭镇莫家坪将中华美德、公民道德、村规民约融入普法宣传,实现周边“三县之交”和谐相处。

(原载10月6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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