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表彰一批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

2022-07-18 10:00   湖北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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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政府印发表彰决定,授予武汉市青山区武东街道五星村村民委员会等100个村民委员会“全省百佳村民委员会”称号,授予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街道货捐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0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省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称号,授予柴政等100名同志“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日前,湖北省政府印发表彰决定,授予武汉市青山区武东街道五星村村民委员会等100个村民委员会“全省百佳村民委员会”称号,授予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街道货捐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0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省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称号,授予柴政等100名同志“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广大村(居)民委员会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夯固根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区工作,多次强调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牢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要求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来,省委、省政府把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答题”,出台了《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1+6”政策文件,对基层社会治理作出系统谋划和科学部署,推动全省各地大力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完善“社区(村)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湾组)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党组织架构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全面规范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全覆盖建立村(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18个村被确定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开展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积分制”管理试点,全面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74.4%,城乡社区普遍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代办等服务,省政务服务网延伸到所有村(社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近5万名城市社区工作者纳入“四岗十八级”职业体系规范管理,建立了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全员培训机制,今年9月底前将完成全省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轮训任务。

此次表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殷殷嘱托的一项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发挥百佳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在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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