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陕西省县级婚姻登记权限将部分下放,边远地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不用再跑远路“进城”了。
1月26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在乡镇开展婚姻登记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路程较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开展婚姻登记便民服务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群众立场的高度,把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做实做好民政工作。
启动婚姻登记工作下放到乡镇,将综合考虑辖区人口数量、交通情况、经济发展等因素,采取部分下放或委托乡镇、在乡镇设点或分片设立登记处(点),覆盖辖区并辐射周边乡镇人口3万人左右,达到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目的。
现有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继续保留,主要负责城区街道、县城街道及周边乡镇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也将推行便民服务措施:一是调整上下班时间方便路程较远的群众办理登记。二是开展预约登记,保证特殊日期、节假日的登记服务,满足群众登记需要。三是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乡镇设立便民登记服务点,采取巡回登记等形式方便婚姻当事人。四是在婚姻登记系统或网络出现故障时及时启动离线系统,利用离线系统办理登记,不因系统或网络故障而中断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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