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第二批试点工作确定78个地区(2)

2014-08-19 14:26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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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民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第一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将第二批试点工作扩展至北京市朝阳区等78个地区。

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丰台区、房山区、密云区

天津市:河东区、西青区、武清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魏县

山西省:长治市、晋中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辽宁省:新民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

吉林省:白城市、梅河口市、延吉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江苏省:南京市、盐城市、泰州市、南通市

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池州市

福建省:光泽县、三明市

江西省:修水县、乐平市、定南县、南城县、遂川县

山东省:烟台市、济宁市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安阳市、兰考县

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老河口市、石首市、松滋市

湖南省:郴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汕头市、深圳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

海南省:海口市

重庆市:合川区、开县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井研县、仁寿县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渭南市、长武县、汉中市、安康市

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平凉市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贵南县、治多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固原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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