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工司研究实施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撑计划

张丽霞 2014-08-22 12:33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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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召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以及北京、上海、广东、四川、云南等省市民政厅(局)人事(社会工作处)相关负责同志,研究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方案。

为发挥社会工作在灾害救助与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专业作用,积极回应鲁甸地震灾区心理社会服务需求,根据民政部出台的《关于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和《关于加快推进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拟组织实施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

8月21日,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召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以及北京、上海、广东、四川、云南等省市民政厅(局)人事(社会工作处)相关负责同志,研究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计划方案。

据悉,该计划由民政部社会工作司统筹协调,通过跨省支援的方式,组建鲁甸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服务支援团。支援团将依托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以及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省份民政厅(局)组建五支社会工作服务队,与云南省民政厅“云南鲁甸地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这一综合协调平台有机衔接,对口支援鲁甸及周边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机构。同时,依托云南大学、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整合专家力量组建督导培训组,对灾区社会工作服务进行专业督导,对有关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实施深度培训。该计划拟于8月底开始实施,服务支援周期初定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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