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聊城)培训交流会上,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忠祥表示,此次培训交流会,是民政部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全新探索,也是民政部首次组织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地方政府、企业进行实地对接。
全国近7万家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不断凸显
刘忠祥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业协会商会获得了迅猛发展,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近7万家,其中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约800家,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比如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每年仅举办大型展览会、博览会和交易会就达400多个,其中进入国际排名前三的有90多个,协会还通过招商引资、提供咨询、组团考察、应对贸易纠纷等多种形式发挥作用,每年创造直接经济价值约4500亿元,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更是难以估量。同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还代表本行业和会员企业积极向政府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广泛参与各类政策创制,仅2013年当年,行业协会商会就参与法律法规文件修改制定392件,参与标准制定5549项。
未来将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
刘忠祥表示,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将探索一业多会,允许适度竞争,建立健全简便、有效的退出机制。扶持发展一批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商会,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格局。同时,推动各级政府将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公共事务,调动行业协会商会吸引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税收优惠、人才建设等配套政策。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专门立法,加快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职能,对作用发挥明显、社会贡献突出的行业协会商会优先购买服务。
刘忠祥表示,未来将搭建行业协会商会相互之间的交流平台,通过民政部门的有效引导,让行业协会商会联合起来,形成“交互作用”。并探索搭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对接平台。地方政府、企业有需求,行业协会商会有资源,各级民政部门将做好牵线搭桥工作,通过信息化建设等形式实现双方快捷有效的对接。
刘忠祥还表示,行业协会商会应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会员覆盖率,提升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组织的参与度,不断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此外,要发挥好“行业代表”和“政府助手”的作用,通过参与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调解贸易纠纷、保护知识产权、组织科技攻关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发展质量,营造诚信经营、团结协作、担当社会责任的现代企业文化和道德风尚,间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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