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积极构建全市党建工作体系,推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坚持把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作为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破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不到位”“基础不强”和“作用不显”等问题。
针对以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隶属关系不清、多头管理甚至无人管理等问题,该市按照“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分类归口、区域兜底”的原则,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管理;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教体局党委、卫计委党组等具体负责;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所在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党组织兜底管理。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所在地党组织督促指导,单独组建党组织174个。对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社会组织,先后组建联合党组织113个,覆盖全市367家社会组织。根据社会组织工作性质的不同,将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132个社会组织,全部纳入行业协会或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为强化支撑保障体系,确保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人员、有经费、有阵地,该市派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188名,覆盖社会组织435个。同时,积极探索党务工作者津贴补助机制,按照每月300元至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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