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携手司法社工助涉罪少年回归社会

2016-04-18 09:31   正义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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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要学会区别选择对自己有积极作用的朋友和生活环境。在小李的考察期内,社会调查社工、观护社工、观护检察官、基地观护人等,还将成立考察帮教小组,按照制定的帮教方案,加强对小李的约束和监管。

(原标题:“平安社区”|检察官携手司法社工助涉罪少年回归社会)

去年10月,17岁的小李来到北京找工作,由于没有学历也没有一技之长屡屡碰壁。迫于生计,小李窃取了一部价值四千余元的手机,在欲逃跑之际被附近的两名民警当场抓获。后经海淀区检察院批准,海淀区公安分局正式对其逮捕,被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至今已过去近半年。

提起小李的案子,承办检察官王敬敬很感慨。她告诉记者,由于小李有“前科”,他在2015年曾因涉嫌盗窃罪被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判处罚金500元,在征求对小李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意见时,海淀区公安分局承办人不赞同。

对此,海淀区检察院召开了听证会,邀请到案件承办检察官、海淀区公安分局承办人、司法社工、海淀区人大代表、专家等参与讨论,最终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反复研究讨论,在对小李的帮教方案和考察基地选择上,大家也取得了初步共识。

该院未检处副处长郑燕介绍,为更好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海淀区检察院注重未检特殊制度创新,积极与司法社工组织开展合作,在北京市首创委托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和帮教制度。

参与此案的一名社工告诉记者,在看守所里,小李积极学习,参与了司法社工组织的为期8周的小组活动。“刚开始,小李性格很封闭,不愿意去沟通、表达,现在他愿意主动表达,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意识到自己需要在将来的生活中有所调整,这就是进步。类似于小李这样的例子还很多,社工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帮助和观护。”

“这是我们首次对再犯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单纯的法律制裁,不足以预防小李再犯,如果在附条件期间对他进行技能培训,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到社会。”郑燕介绍,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该院未检处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培训,加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同步开展实证研究,制定相关规范文件8份,附条件不起诉人数已达到20余人。

据悉,2011年至2015年7月,海淀区未检处共受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824人,不批准逮捕296人,共受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案件915人,不起诉152人。在2011年至2014年间,共对131名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在回访到的79人中,有36人上学,36人工作。

郑燕检察官提醒,青少年要注重习惯的养成。“在6个月中频繁的去做一件事情,可能养成一种习惯,包括抽烟、喝酒等,也包括偷窃,改变这种习惯很痛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较长的帮教期限和有效的帮教办法,可以帮助小李克服这一习惯。”她呼吁,青少年要学会区别选择对自己有积极作用的朋友和生活环境。

据了解,在小李的考察期内,社会调查社工、观护社工、观护检察官、基地观护人等,还将成立考察帮教小组,按照制定的帮教方案,加强对小李的约束和监管。

作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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