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民政部举行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创新,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果。但还是有不少社区居民对社区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应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传统意义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建立在社区居民共同的生活经历和文化背景之上。随着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镇化进程深化推进,人口流动性加剧,基于居住地选择的社区邻里关系逐步取代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制”熟人社会,陌生人社区已经成为城市社区的主要形态,传统意义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形成基础正在逐步瓦解。
要想在上述背景下重新形成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必须建立三个机制:一是建立主体权利行使机制。树立“居民是社区建设的主体”、“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完善居民在社区公共事务中当家做主的权利行使机制,通过共同努力建成的家园,居民将倍加珍惜,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也就提升了。
二是建立诉求回应机制。如果居民的诉求表达渠道畅通,他们的需求能得到有效的回应与满足,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就会上升。
三是建立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发挥“以文化人”作用,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意识。
《意见》以逐步建立和完善上述机制为目标,进行了顶层设计:一是强化居民参与。将“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列为社区治理“六大能力建设”中的第一位,强调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使用上,建立健全居民群众协商管理的设施运营使用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上,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在城乡社区规划编制上,在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的同时,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在涉及社区资源配置的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基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探索建立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听证、开展民主评议的机制。
二是强化居民诉求回应。完善居民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反映利益诉求、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
三是强化社区精神培育。强调要发挥社区的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通过发现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形成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