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对话:如何让《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护航社工服务健康发展

2018-09-27 09:0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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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针对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了一系列促进、激励、保障、监管社会工作服务的制度措施。如何让《条例》为开创社会工作服务新局面护航?记者采访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明永。

日前,《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针对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了一系列促进、激励、保障、监管社会工作服务的制度措施。如何让《条例》为开创社会工作服务新局面护航?记者采访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明永。

记者:广州制定《条例》的初衷是什么?

余明永:广州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和人才聚集最多的城市之一。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400多家,持证社会工作者已达1.4万多人。但是,由于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缺失和不足,社会工作服务行业一直以来没有建立专门的制度规范框架,导致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不充分,机构规模较小、管理不够专业、督导不够得力、开拓项目能力不强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社会工作者职业保障机制不健全,职业稳定性较差、优秀社工人才流失严重;政府对社会工作服务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相关规定较为零散,既缺乏对现实突出问题的回应,更未能形成对发展方向的规范指引等。

记者:《条例》制定了哪些举措支持社会工作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余明永:《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社会工作服务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条例》明确了社会工作服务的定义,指出社会工作服务不但强调服务的社会化和公益性,更强调服务的职业化和专业性,并对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义工作出明确区分。

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设立条件方面,《条例》放宽了准入门槛,仅要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照相关上位法规定进行登记,不新设许可条件,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放手去做”。在社会工作者从业资质方面,考虑到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为水平评价类而非资格准入类管理,因此,《条例》并未设置证书门槛,只要求社会工作者应当具备相应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扩大了社会工作服务从业人员的主体范围。但《条例》也要求政府主管部门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一定学时的免费教育培训。

《条例》还明确社会工作者有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获得必要督导和安全保障等权利。同时,为规范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行为,防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滥用权力,《条例》规定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禁止性行为和保障性义务,并对社会工作服务活动的工作流程作了相应的制度设计,要求民政等部门明确操作规范、质量要求等内容,实现社会工作服务活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

记者:就广州情况看,如何确保《条例》在执行中实现立法目标,彰显执法效果?

余明永: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具体措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规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要求相关主管部门部署落实,确保法规实施不打折扣、发挥实效。

一是要建立执行社会工作服务指导性规范制度,要求市政府按照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操作规范、质量要求、档案管理等内容,制定《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指导性规范示范文本》;二是重点加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制度建设,做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意见征集、分类入库等工作,并以此为依据引导相关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服务;三是有效保障政府资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将教育培训、专业督导、补贴奖励等纳入政府资金支持范围;四是严格落实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对评估备审资料、评估标准、流程安排等进行规范;五是全面做好社会工作者的薪酬、住房等待遇保障工作。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审议法规实施准备情况汇报、法规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和法规实施突出问题汇报、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逐条对照检查,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可操作、真管用,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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