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简报刊发厦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新做法

2021-11-22 09:45   厦门民政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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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厦门持续推动社会工作实现较快发展,全市已有持证社会工作者8235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15家。

近日,民政部简报第116期以《厦门聚焦难点 综合施策 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发展》为题,刊发我市推动社会工作发展新做法,介绍我市出台相关政策,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服务水平提升以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建设等方面完善措施,破解社会工作进一步发展难点问题。

全文如下:

厦门聚焦难点 综合施策

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发展

近年来,厦门持续推动社会工作实现较快发展,全市已有持证社会工作者8235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15家。为破解难点问题,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厦门市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厦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4部门出台《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创新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机制的意见》,坚持综合施策,推动社会工作更好地参与民生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

一、注重培育和监管,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聚焦机构数量无序增长、上规模的品牌机构不够多等问题,从培育扶持、强化监管等方面,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一是通过提供场所、减免费用、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并允许机构面向市场合理收费。二是坚持职业化、专业化方向,要求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社会工作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并引导由持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专职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三是坚持政治性、群众性和非营利性,明确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购买服务的主要承接主体。四是建立健全登记审查、管理和退出、投诉举报受理等制度机制,加强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二、强化培养和激励,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聚焦人才薪酬待遇不够高、队伍不够稳定、素质不够高等问题,从加强培训以及保障、激励等方面,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一是鼓励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以不低于上年度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专职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二是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和提升工程,确保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80学时。三是实施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工程,每年培养20名具有较高实践和指导能力的专业社会工作督导者。四是对入选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并鼓励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政议政,加大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

三、拓展领域和平台,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

聚焦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不够宽、平台不够实等问题,从拓展服务领域、搭建基层服务平台等角度,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一是将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从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民政领域拓展到教育辅导、信访调处等18个社会治理相关领域。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支持社会工作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场地运营管理和服务供给。三是依托现有各类公建设施建设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村)设立社会工作服务室。四是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领域以及基层平台的社会工作服务,并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评估办法。

四、健全购买服务机制,保障社会工作服务成效

聚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持续性低、人员经费不足、项目结余处理存争议等问题,从规范项目购买、完善评估机制等角度,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保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延续性,确保社会工作服务成效。一是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可签最长期限由1年延长至3年,并允许服务优秀项目合同到期后申请延续不超过3年。二是以上年度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核算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人力成本,确保不少于项目总经费的70%。三是允许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所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有适当结余,用于后续事业发展。四是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次数由每一执行年度2次调整为1次。

供稿: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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