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民政部2021年建议提案这样办理

2021-12-20 11:19   民政部门户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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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门户网站公布了《民政部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建议,积极推动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十四五”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文件。

近日,民政部门户网站公布了《民政部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21年,民政部部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445件(含承办重点督办建议1项),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283件,合计728件。其中,主办(含独办、分办)257件,占总量的35.3%;协办、会办356件,占总量的48.9%;参阅115件,占总量的15.8%。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期办结。

民政部突出结果导向,着力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把代表委员真知灼见充分吸收到法律修订、政策起草、工作落实中,力求将建议提案转化为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政策措施。

其中,关于社会工作发展的建议提案,民政部的办理情况:

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建议,积极推动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十四五”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文件。

其他与社会工作相关的还有:

(一)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意见建议,牵头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

(二)积极推动“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社区服务规范化标准体系等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三)部署社会组织特别是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困难群体,回应基层需求。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全文如下:

民政部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民政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要求,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力举措,作为吸纳民意、科学决策、改进作风、接受监督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办理方式,切实做到部署有力、推进有序、落实有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取得新提升。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部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445件(含承办重点督办建议1项),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283件,合计728件。其中,主办(含独办、分办)257件,占总量的35.3%;协办、会办356件,占总量的48.9%;参阅115件,占总量的15.8%。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期办结。

今年建议提案内容涉及我部履行职责的各个领域,总体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代表性强。代表委员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强化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区划地名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规范殡葬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真知灼见,充分体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关切和期待,为民政工作进一步集中民智、凝聚民心拓宽了渠道、夯实了根基。二是针对性强。代表委员瞄准大事、聚焦难事、关注实事,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政工作提建议、谋举措。比如,代表委员高度关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农村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和机制创新等多方面提出244件建议提案,占我部承办总数的33.5%,其中主办件占比达42.4%。三是实践性强。代表建议既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又关注还需持续加强改进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既有问题反映、情况分析,也有前瞻思考、对策建议。比如,代表委员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基层社会治理提出166件建议提案,事实清楚、分析透彻、建议具体,为我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其他民政重点工作落实提供了重要信息来源参考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办理工作组织领导。民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民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全国“两会”闭幕后,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强调要充分认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责任担当履行好建议提案办理职责,切实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举措。4月,组织召开2021年建议提案交办会,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交办要求,研究部署今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部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专门听取办理进展情况汇报,推动有关承办司(局)按时完成办理任务。其他部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出具体安排,认真审阅答复意见,切实加强对分管司(局)的督促指导。

(二)紧扣重点任务,切实提高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成效。把办好重点督办建议“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15件整合为1项)”作为重中之重,努力以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成效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工作统筹。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组织召开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专题会,召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医保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措施。相关承办司(局)专门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研究、重点推进、全程督办,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成立专班,集中梳理建议反映集中的重点问题、共性问题。二是深化调查研究。组织召开“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专题协商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赴北京市、河北邯郸、邢台等地,实地考察当地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等方面情况,深入了解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思路举措,进一步加强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配套衔接。主动与相关人大代表、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新县民政局和戴畈村有关同志联系,全面了解河南省戴畈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经验做法,跟进报道宣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推动建议落地。在重点建议办理过程中,注重把建议办理工作与地方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把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真正把代表们提出的好思路、好建议转化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强化精品意识,从严把关保证办理工作质量。紧紧抓住办理质量这个“牛鼻子”,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研究办理工作中推动问题解决,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推动办理质量提升。一是把好办理机制建设关。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司(局)年度绩效考核,推动各承办司(局)认真做好内部分办、研究答复、沟通联络等工作,办公厅定期调度各承办司(局)办理进度,通过发函提醒、电话催办、在线检查等方式全流程跟踪督办,共同把好“登记、交办、承办、催办、审核、上报、答复、落实、公开”9道关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把好部门协作质量关。对主办件涉及多个协办单位的,认真履行主办单位牵头协调职责,通过电话、函件等形式主动了解协办单位意见建议,及时统筹归总,统一规范做好答复工作。对我部承办的会办建议、协办提案,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办理工作,共同磋商、共同研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把好答复意见质量关。紧扣“准、实、新”要求,相关承办司(局)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建议提案内容,集体讨论研究答复口径,更加注重运用详实的数据、明确的举措、科学的计划回应代表委员关切。严格执行办理审签制度,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均由各承办司(局)和办公厅逐级把关,主办件复文必须报部分管负责同志审定,确保答复口径准确详实、实事求是、开诚布公。

(四)加强全程沟通,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坚持把加强沟通交流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建好与代表委员联系“直通车”,为代表依法履职、委员参政议政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一是办前主动沟通。按照“先沟通、后办理”要求,深入了解建议提案提出的背景和要求,对指出的问题做好梳理归类,主动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民政部门落实举措,争取最大认同。二是办中深入调研。加强“人来人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采取实地考察、专题调研、办理协商会等方式,现场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用好“文来文往”,灵活采用书面报告、视频连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共同研究工作方案,更好地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办后及时反馈。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结果,有关工作情况和答复意见上传至信息化平台,方便代表委员查看。对已经采纳或列入工作计划的,重点介绍工作进展和后续计划。对确属办理难度大、短时期内难以解决的,主动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说明,争取理解支持,为今后问题解决创造有利条件。

三、采纳落实情况

突出结果导向,着力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把代表委员真知灼见充分吸收到法律修订、政策起草、工作落实中,力求将建议提案转化为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制《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指南》。大力推动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重点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情况。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借助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切实完善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机制,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特殊困难儿童保障等问题的意见建议,报请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联合13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组织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开通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将党和政府对广大特殊儿童群体的关心关爱落地落细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推动修订收养相关政策法规,倡导各地探索建立鼓励国内家庭收养机构内病残儿童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收养有关制度机制。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加强残疾人生活保障等问题的意见建议,推动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更好发挥“兜底线”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优化基本社会服务。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召开2021年度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在申领津补贴遇到的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和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养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速度,促进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让更多农村老年人享受改革红利。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发展的意见建议,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立法研究工作,加快编制“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起草《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推动完善“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领域管理规范化水平。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优化殡葬服务供给的意见建议,推动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纳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会同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愁心事。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深化婚俗改革的意见建议,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在全国范围确定32个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传统婚姻家庭文化,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姻观。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的意见建议,将20个地级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纳入“十四五”社会服务兜底线工程项目支持范围,安排资金4.4亿元,支持地方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

(三)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意见建议,牵头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深入贯彻实施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指导各地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乡镇(街道)下沉,为乡镇(街道)赋权增能减负,乡镇(街道)治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有效发挥了城乡基层政权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联合中央组织部进一步拓展村(居)民参与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制度化渠道,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建设,推动村(社区)矛盾纠纷及时就地有效化解。积极推动“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社区服务规范化标准体系等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配合修订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推动将社区工作者明确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补充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有关内容。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意见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等文件,积极做好研究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有关工作,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推动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减轻企业负担约56.54亿元(其中2020年减负19.59亿元,2021年减负36.95亿元),惠及企业155.4万余家。指导推动各地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部署社会组织特别是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困难群体,回应基层需求。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研究吸纳代表委员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建议,积极推动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十四五”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文件。此外,代表委员关于民政综合执法、慈善组织发展、区划地名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也都得到了深入研究或采纳,为进一步提高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推动慈善事业、区划地名工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实地走访调研开展得还不多,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隔一层”、“差一步”的问题依然存在;线上办理方式运用得还不够充分,办理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民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办理工作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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