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000余人

李广军 2014-02-26 09:52   长沙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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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000余人。近日,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就学享受社会同等待遇。

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市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专干,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实施意见》说,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社会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低保、医保、社保或其他社会救助;对符合义务教育就学条件的社区矫正或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教育部门和学校应按相关规定接受其入学。

“该文件的出台,将推动长沙市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局长李喆告诉记者,2013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000余人,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0%;全市共建立市、区过渡性安置基地11个、安置点167个,5年来共过渡性安置刑释解教人员68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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