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出实招打造托底有力的 “大救助”体系

2019-09-18 09:11   广东省民政厅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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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救助”,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推进基层社会救助政务公开,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社会救助公开透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广东省民政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提标准、建机制、抓整改、强服务,出实招打造托底有力的“大救助”体系,着力解决老百姓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以务实之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力推进2019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有关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提标工作;对50.3万户、125.4万名低保对象进行深入排查;对97个救助管理机构进行交叉检查;及时救助57228名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帮助1721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成功寻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落实“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

主题教育开展期间,广东民政部门全面完成2019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有关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提标事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出台了低保和特困提标文件,城乡低保标准方面,全省平均城乡低保标准达到810元/人月、680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确定,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平均标准分别为15881元/人年、13189元/人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方面,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685元/人月,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025元/人月,有9个地市在省定最低养育标准上再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方面,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65元、220元。

为了更好适应新时代困难群众多层次的救助需求,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这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印证为民爱民初心的重大体现。《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将支出型贫困、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使救助范围更广泛,办理更便民,程序更规范,率先建立了主动申报激励机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济和生活状况改善后主动申报的,可按照原保障金额延长发放6个月。经省领导同意,调整广东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省委宣传部等36个部门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加强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使用工作的通知》,用行政文书的标准化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规范化,推进经办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

立行立改促常态化制度化

针对农村低保领域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广东省民政厅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2019年1-8月,全省对50.3万户、125.4万名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动态调整9.9万户、22.9万人,其中退出4.8万户、11.4万人,新增5.1万户、11.5万人。

在近年持续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常态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排查整治。2019年5月以来,在全省抽调105名业务骨干组成21个检查组,按照4大类24项救助管理服务指标,对全省97个救助管理机构进行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围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业务关键环节制定防控清单,进一步细化、厘清各级社会救助工作主体责任,明确140项风险防控措施,切实编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坚持为民服务解难题

持续开展滞留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寻亲送返专项行动

作为经济大省、人口流入大省,广东流浪乞讨救助数量、滞留人数长期以来位居全国前列。开展滞留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寻亲送返专项行动,让流浪乞讨人员尽早返乡与家人团聚,是省民政厅把主题教育成效落实到为民服务实践的重要举措。

从2018年起,省民政厅在深入剖析滞留受助人员出口不畅根源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部署开展长期滞留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寻亲送返专项行动,引导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从过去“重救助”、“轻寻亲”的观念做法向坚持“救助管理”和“寻亲送返”并重转变。2019年1月1日至8月27日,全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按照省民政厅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滞留人员信息台账,组建专业寻亲服务队伍,主动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借助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人像比对系统、DNA信息库、失踪人口信息库等大数据比对技术开展寻亲服务,共帮1721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成功寻亲,呈现长期滞留人数逐步下降的良好态势。

今年7月,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特殊困难救助对象接送返乡工作的通知》,规范接送前评估、接送中监管及交接手续等工作流程,并明确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和政府兜底责任,建立健全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等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强基层打基础

以规范化管理促服务能力提升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广东省民政厅认真指导各地出台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文件,充实基层工作力量,解决惠民政策“最后一米”问题。目前,全省共设立1661个社会救助综合窗口,共组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392场,培训13591人,切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为民服务能力。

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救助”,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推进基层社会救助政务公开,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社会救助公开透明。(根据广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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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孙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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