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发布了《社会工作督导指南》(MZ/T 166—2021)、《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MZ/T 167—2021)、《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MZ/T 169—2021)3项社会工作行业标准。
《社会工作督导指南》明确了社会工作督导的目标、伦理、内容、主要过程、督导者配置和保障。其中提出,社会工作督导的目标包括保障服务对象权益、保证专业服务品质、促进督导对象成长、实现组织服务承诺、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
根据该标准,督导者应满足以下要求:具备社会工作从业资格;具有不少于 5 年所督导服务领域的实务经验;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掌握开展督导的方法与技巧;每年接受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
在督导配置比例方面,该标准提出,应结合服务实际和专业发展需求,为每名督导者的同期督导对象数量设置上限,每名督导者的督导对象不应多于 5 名。
《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法和督导。
该规范提出,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原则包括利益最大、伤害最小、永久安置优先、全程服务等原则。服务内容包括儿童评估、家庭招募、家庭评估、儿童辅导、家庭培训、融合服务、跟进服务、儿童保护等方面。服务流程包括入院接案、安置需求评估、安置服务计划、安置服务介入、安置服务跟进、离院结案等。服务方法除儿童服务通用方法外,还有个案管理、心理创伤治疗、社会资源管理、友好环境营造等儿童服务特殊方法。
该规范还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应设置社会工作部门或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负责为儿童提供安置服务。每一名社会工作者服务的儿童人数不宜超过 40 名。
《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社会工作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也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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