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工联合会举办首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

2015-07-31 09:11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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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首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面向全国征集社工微电影,旨在加大社工事业的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社会工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征集时间从8月1日到12月31日。

关于开展首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突飞猛进,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要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为了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行业的影响力,提升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加大社工事业的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社会工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作为全国性的行业枢纽组织,决定联合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共同开展首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无限定主题,能够很好的反映社工行业整体面貌、社工个人风采、典型优秀案例等均可,突出行业特点。

二、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不限对象。所有关心社工发展、热爱社工事业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征集内容包括微电影作品和剧本两种。获奖剧本将由组委会进行筛选并出资邀请知名导演参与拍摄成作品进行传播。

2)所有参赛内容,要求:内容新颖,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一定的故事性、观赏性、艺术性,利于传播。

3)所有参赛作品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文字标明作品的原创性,严禁剽窃、抄袭,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方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同时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标注为“首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

所有参赛作品技术指标须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杂音,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画面流畅,码流率256 Kbps以上,帧率不低于25 f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MPEG4或MOV格式。片长15-30分钟,入选作品须再剪辑一段3-5分钟的小片用于推广。

4)参赛剧本需逻辑清晰、结构完整、要素齐全,1000-3000字左右。

5)参赛作品须统一制成DVD格式光盘寄送到组委会。随光盘附详细文字说明,包括:作者或参赛者姓名、参赛作品名称、作品主创姓名(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参赛剧本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组委会邮箱,需附详细文字说明,包括:作者或参赛者姓名、参赛作品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获奖作品、剧本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和参赛者共享版权。

四、赛事奖项:

1、大赛设最佳影片奖(不分个人、单位)1名,授予奖杯、奖金(5万元)和获奖证书。

2、大赛设最佳剧本奖(不分个人、单位)1名,授予奖杯、奖金(2万元)和获奖证书。

3、大赛另设优秀影片奖、优秀剧本奖若干名,授予奖牌、奖金和获奖证书。

4、对积极组织开展赛事活动,获奖作品较多、获奖级别较高的单位,授予大赛优秀组织奖;对大赛作出重要支持的单位或个人,组委会授予特别贡献奖。

五、赛事时间:

1、启动征集时间:2015年8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2、专家评审时间: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3月1日

3、结果公示时间: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3月10日

4、颁奖典礼时间:2016年国际社工日

5、入围及获奖作品展播周期:入围作品宣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各参赛单位、个人根据大赛通知要求,将作品或剧本于2015年12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给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311室首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组委会(100020)。

联系人:陈佳佳。

电话/传真:010-65016220。

邮件:movie@swchina.org。

相关竞赛信息请关注社工中国网(www.swchina.org)。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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