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本土社工组织加入服务行列分“市场”

2014-01-07 11:34   西江日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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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培育的本土社工类社会组织——肇庆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日前登记成立,我市的本土力量开始加入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转移的“大军”之中。

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培育的本土社工类社会组织——肇庆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日前登记成立,我市的本土力量开始加入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转移的“大军”之中。

随着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在肇庆开始起步,社会组织迎来了发展的难得机遇。目前,在我市开展社工服务的社会组织有3家:肇庆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盐田区大爱社会工作服务社和肇庆市家庭和谐促进会,均是“外来和尚”。肇庆大同由广州大同的成员在肇庆注册成立,家庭和谐促进会由香港资深社工、香港大学社会学博士陈可勇领衔,肇庆本土的同类社会组织则是空白。在“外来和尚”的带动下,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运而生。

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创始人谭昭君同时也是肇庆是阳光慈善会的执行会长,在谈到成立阳光社工服务中心的初衷时,她说:“现在政府非常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社会和谐也需要社工和义工的参与。做了这么多年公益事业,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深深体会到办公经费的缺乏对草根团体发展的制约。成立社工服务中心就是希望能够通过承接政府项目,一方面解决办公经费,另一方面拓宽平台,带动公益事业发展,帮助更多的弱势群体。”

对阳光社工服务中心的发展,谭昭君表示要以平常心对待,一步一步把事情做好,不能急功近利。中心已经提交了帮助单亲、孤儿、服刑人员儿女等特殊留守儿童的服务项目,争取获得中央财政扶持。

阳光社工服务中心是我市去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一个缩影。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15日,全市共培育发展社会组织1291家,其中去年新增社会组织152家,比2012年略有增长。

为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我市改革登记管理制度,实行直接登记制度;降低了准入门槛,加大培育发展力度;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同时,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审核确定了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本级社会组织共30家,其中社会团体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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